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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的通知》解读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01-19 09:17 字体: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的通知

到2023年我省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力争达20家

●目标:力争到2023年底新建国际(地区)合作园区4家,外商投资实际到位金额较2019年增长2倍

●模式:探索从产业单项落户延伸到孵化器、服务中心、科创中心等全面合作,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院士(专家)产业园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这是中西部地区首个省级层面出台针对国际合作园区的发展规划。

去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系列文件,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若干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合作园区,在科技人才集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将国际(地区)合作园区打造成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开放合作的新平台、强化创新驱动的新载体和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典范,我省研究制定《规划》。

《规划》提出,将在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创建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建好已有国际(地区)合作园区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突出南向、深化西向、提升东向、扩大北向的开放合作战略部署,力争到2023年底新建国际(地区)合作园区4家。届时,我省国际(地区)合作园区数量将达20家,外商投资实际到位金额较2019年增长2倍。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在探索开放创新路径、高标准集聚高端产业项目等方面重点突破。创新路径方面,将探索创新合作模式,从产业单项落户延伸到孵化器、服务中心、科创中心等全面合作,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院士(专家)产业园;探索市场化的人才合作、技术合作,增加双方合作的粘度,形成双方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探索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和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包括来自合作国家(地区)的资本参与园区建设;积极尝试园区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灵活高效运作的园区开发公司,并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园区开发公司的整体上市。(记者?李欣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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