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0-01-13 08:48 字体: [ ]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要求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双随机”企业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动态信息45条,行政许可23条,行政处罚18条,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强制,无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集中采购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有一定成效,但与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会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四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LED屏、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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