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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三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11-19 14:50 字体: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12月底,全面建立全省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确保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其中,到今年12月底,基本建立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这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倒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大力提升全省政务服务效能的最新举措。”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提出从实施综合评价、明确范围渠道、建立评价指标三方面着力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

“要通过建立以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评价为主,调查暗访评价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制度来实现综合评价。”这位负责人说,办事服务评价包含企业群众通过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作出的评价,评价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明确范围渠道方面,将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实体政务服务机构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以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评价渠道为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APP等,线下评价渠道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办理终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评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政务服务做出“好差评”。

在评价指标设立上,我省将出台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办法,重点评价线上办事服务效率、办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线下办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我省还将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据介绍,对“好评”,省政府办公厅将定期发布“好评”榜,公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十的地方、部门(单位),并建立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对“差评”,要求开展“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等“差评”核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将建立“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记者?陈松)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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