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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关于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广利林函〔2019〕30号)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9-10-24 14:58 字体: [ ]
 李从宝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区野生动物防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及野生动物防控”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课题组,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就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随着我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有了大幅增长,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随着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的不断扩大,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人员以及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林区群众农林业生产造成危害,林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积极引导,努力争取纳入民政救助和农业保险,强化措施,全力加强野生动物防控管理工作。

      一、深入调查,及时掌握全区野生动物危害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组织基层林业站等力量深入调查野猪、猪獾等主要带来危害的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及种群状况,准确掌握其野外种群集中分布区、主要危害区域和危害类型,科学评估危害区域内野猪、猪獾等主要危害野生动物的种群结构及环境承载力,客观统计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等财产损失情况,并及时将相关调查统计情况汇总上报至市林业局和省林草局,为我省即将出台《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提供了部分基础数据。

      二、加强宣传,积极预防和组织开展野猪猎捕专项行动,减少野生动物危害

      结合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我局深入乡镇街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广泛传播野生动物生活习性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区政府正在统一组织开展2019秋季野猪猎捕专项行动,全区下达猎捕指标野猪100头,猪獾50头,专项行动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二是各乡镇、街道在野猪等主要危害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主要危害区域等地设立警示标志,避免误闯、误入,通过宣传和培训等方式增强周边群众的防范意识,引导其在生产生活中有针对性的避让野生动物,避免发生意外伤害,并引导群众采取修建防护沟、围栏等方式预防、消除或缓解野生动物危害。三是我局认真督促人工繁育、展览宣传、生态旅游等野生动物较集中的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加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安全管理,防止因设施设备落后、安全措施不完善、饲养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野生动物逃逸伤人损物事件。四是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处置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尽可能采取预警、避让、驱赶等方式避免发生野生动物伤人损物事件,结合实际,采取对受伤动物及时救护并送往动物园进行救助、对正在侵害的一般野生动物进行捕捉驱离等方式妥善处理野生动物危害行为和处置所获的野生动物。

      三、高度重视,积极建议纳入民政救助和农业保险

      接到群众反映野生动物危害事件,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应对,各林业站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处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川省林草局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征求〈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草案)〉》意见的函,但目前正式的《办法》尚未出台。在我省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出台之前,我局积极建议区民政和统计部门将野生动物危害纳入自然灾害统计范畴,列入自然灾害救济范围。同时,建议区政府协调保险机构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尝试政府与群众共同投保,由保险公司理赔的市场化解决野生动物危害问题。

      李从宝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及电话:李军林13981298869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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