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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全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的通知

发布机构:雪峰街道 发布时间: 2012-06-19 00:00 字体: [ ]
  各党支部:

  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是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为充分展示我街道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掀起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热潮,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优秀党小组长6名和优秀共产党员2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本次评选表彰对象,应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拆迁安置、豪泰棚户区改造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健全“一诺二亮三比四评”工作机制,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组织书记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有较强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开展“百树百评”活动,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党建工作与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群众反映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忠诚党的事业,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村(社区)党务工作人员、机关从事党建工作人员。

  (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小组长的基本条件: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带头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创先争优,忠诚理想、敬业奉献、感恩奋进、健康生活;带头亮剑拼搏、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本村(社区)、本单位表现突出;带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勇于奉献、事迹突出;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群众贴心人;带头弘扬正气,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评选办法

  各支部为推荐单位,向街道党工委报送推荐意见。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条件进行认真遴选,在此基础上提出表彰对象名单。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对象确定后,于6月22日前以各党支部名义,向雪峰街道党务综合办报送关于推荐情况的报告和各类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联系电话:337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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