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06-2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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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拟对其《广元市市中区志(1985-2005)》出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广元市市中区志(1985-2005)》出版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5108022019000131 号
3.采购金额:19万元
4.采购内容:出版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的出版社。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处于年检期间,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8、 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
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以及报名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2019年6月26日到2019年7月2 日18:00以内,以电子文件方式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一份加盖鲜章扫描件和一份word电子文档; 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传至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邮箱地址:330052575@qq.com)作为报名备案依据,超过规定期限报名备案的投标无效。
3、磋商文件售价:网上免费下载。
4、《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
五、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2019年7 月 8 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启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即:2019年7 月8 日9:30至10:00之间(北京时间)送达本次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本次磋商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多功能室(详细磋商地点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
七、本次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利州东路一段745号
联 系 人:姚志斌
联系电话:13508062110
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苟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72869
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 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