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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六—端午节消费警示

发布机构: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9-06-03 14:59 字体: [ ]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来临之际,又正逢莘莘学子高考,为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玩得开心,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四是网购粽子时应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和信誉高的网店经营者。不要被网上一些“低价”、“优惠”、“特惠”等促销广告所迷惑。消费者收到商品时,一定要验货、查看,一旦发现问题,拒绝签收。

  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有食品安全问题,要保留好购物发票以及相关证据,及时向消协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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