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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五—“六一”儿童节消费警示

发布机构: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9-05-16 11:15 字体: [ ]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各类儿童消费品又迎来了消费热潮。在一些家长看来,六一儿童节是孩子的节日,孩子想买啥就给买啥,殊不知却忽视了儿童消费的理性和安全。为此,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家长:儿童节消费需理性,快乐安全过“六一”。

一、买儿童食品认清“SC”标识

家长在为小朋友购买儿童食品时首先要查看有无“SC”标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其次要查看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第三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密封,勿买包装破损、有漏的商品。此外,一定要注意查看儿童食品外观是否过于鲜艳、好看。五颜六色的儿童食品里面多含有大量的人工合成色素和香精,会给孩子的新陈代谢和身体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带来潜在的伤害。

二、选购童装留意“A类”标志

选购儿童服装时,舒适和安全应该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家长需做到“一闻二看三注意”。首先要闻服装是否有刺鼻气味。其次要看标签,是否有商标、厂名、厂址、面料等标注标示,查看是否有“A类”标志、“婴幼儿产品”等字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根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指标,服装分为三个级别,A类是婴幼儿用品,B类是可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此外,还要注意安全性和舒适度,要选择柔软性、透气性和吸湿性较好的面料;注意不要选择有细小装饰物的衣服,谨防孩子吞食。

三、购买儿童玩具认准“3C”标志

在选购玩具时不能只凭孩子的主观喜好,家长要充分考虑到安全因素,不要购买棱角过于锋利、易给孩子造成伤害的玩具。另外,还需仔细查看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安全警示语、主要材质或成分、使用年龄段等内容是否标注齐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儿童玩具(童车、电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等)、泳具必须经过3C强制性安全认证,并在产品上贴有3C标志,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认准看清。

四、玩游乐场需家长全程监护

游乐场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稍有不慎,孩子可能就会受到伤害。家长要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孩子在游乐场游玩的过程中,家长要做好全程监护。孩子在乘坐游乐设施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语,指导孩子游玩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要中途解除防护装置,擅自跳离或把头、手和脚伸出防护栏外,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最后,利州区消委提醒家长和小朋友们,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和服务发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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