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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四—家装消费 切莫轻信口头宣传与承诺

发布机构: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9-05-05 16:17 字体: [ ]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家装消费的需求日益增大,家装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但是个别家装公司仍存在不讲诚信,蒙骗消费者的情况。随着气温转暖,室内装修的旺季即将到来,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家装时要做到:

一、选择正规家装公司

选购家居建材商品和服务的时候要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查验其证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是否齐全。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否按时参加企业年报、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或者可以通过一些家装网站了解其口碑、知名度和信誉度等。

二、合同内容约定明确

消费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时,内容要明确、详细、可操作。应标明家装涉及材料的品牌、型号,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代替。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要妥善保存装饰公司提供的预选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合同中要详细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验收程序等,同时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要明确工程延期装修的违约金。

三、理性对待商家促销,不轻信口头宣传与承诺

面对商家促销手段时需理性对待,货比三家,避免冲动消费,同时注意保留商家促销宣传页等证据,应将商家承诺的优惠条件写入正式合同再签约付款。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更改或者经营者的新承诺,消费者最好能把更改和承诺内容形成文字并双方签字确认,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消费者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以备后续出现纠纷维权使用。

四、明确经营者保修责任

装修房屋中的有些瑕疵不会在短期内显现,为保障今后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能够顺利得以解决,消费者要与装修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明确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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