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交发〔2019〕22号
广元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加强和规范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广交函〔2019〕77号)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根据行业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1至3月:以春运、“两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水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公路畅通安全、交通建设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天气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4至5月:以清明节、“五一”、端午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假日出行小高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前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应急工作。
(三)6至9月:以汛期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汛期突发性暴雨大风等天气状况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9至10月:以中秋节、“女儿节”、国庆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旅游运输、公路、城市公交出租运输和景区公路通畅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11至12月:以元旦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大风、冰雪等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突出“两个责任主体”,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交通运输企业
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保障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
4.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6.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工作情况。运输企业是否能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是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7.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监管部门
重点检查: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否及时向上级报送资料和材料。
2.责任制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理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规范;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及责任清单。
3.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宣传、教育、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4.安全监督工作基础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
5.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情况或问题是否进行跟踪处理。
6.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防范体系,是否按照隐患排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督办。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8.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细化计划。各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单位人员组成和工作量的实际,以本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范行为。监督检查原则上应按计划进行,要注重痕迹管理,书面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应记录在案,并会同安监等相关部门进行顶格从严处罚。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规范到基层各类检查活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厅〔2017〕16号),重点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暗查暗访为主的方式,不得随意降低监督检查标准和要求,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四)落实责任。要落实闭环管理,健全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一跟到底,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