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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01 11:12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以工代赈办是负责全区以工代赈工作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做好与上级部门之间的项目衔接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编制、上报和下达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调拨、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安排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项目库建立,牵头组织对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利州区作为2017年四川省15个预脱贫县区之一,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十三五”期间9个乡镇(街道)106个村1394户4827人所有搬迁安置房已经全部建成,且已全部入住新居,安置房设计合理,面积未超标,质量合格,配套设施齐全,完全满足搬迁入住条件,群众获得感较强,满意度较高,为搬迁户稳得住能致富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27600.786万元,已足额到位,并全部拨付到乡镇,基本兑付到了项目农户、项目业主,保证了我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完成。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和项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利州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并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对乡镇村组易地扶贫搬迁指导、协调、检查力度。区委区政府和项目乡镇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及完成时限进行了细化分解。

2、精准识别对象。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关于搬迁对象的要求,对计划搬迁和已搬迁入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三次核实比对,确保搬迁对象识别精准。凡是已经享受过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工程移民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未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如果纳入系统,一旦发现,及时清退。

3、加强宣传培训。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易地搬迁户家喻户晓。已进行业务培训8次,让主抓这项工作的干部吃透政策。于2017年、2017年联合区住建局开展建筑技能提升培训8批次,参训农村工匠和乡镇、村组干部累计达400余人次,220名农村工匠经培训合格成为农房建设“土专家”。

4、严格执行政策。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住建、国土、物价等部门多次进行了测算,我区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资金按照每人2.5万元补助,户均建房自筹资金控制在1万元以下。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按照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执行,若建房超面积,必须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就取消资格。

5、坚持督查暗访。抽调专人督促各乡镇(街道)项目建设工作,并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制度,确保搬迁工作顺利推进。我办还与区住建局、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组成农房建设专项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等进行入户检查和指导,有效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二、部门概况

区以工代赈办2017年有独立编制机构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区以工代赈办现有在职人员5名,其中公务员3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年初在职实有人员5名,退休3名,年末在职实有人员5名。退休人员3名,其中公务员退休3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以工代赈办本年收入合计161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区以工代赈本年支出合计16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8万元,占4.8%;项目支出1534.36万元,占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16.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59万元,下降11.04%,支出总决算1610.9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05.94万元,下降11.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减少205.94万元,下降11.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45万元,占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万元,占0.4%;医疗卫生支出2.6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1496.8万元,占92.9%;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发展与改革事务(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63.89万元,完成预算15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补发职工工资改革调资、津贴、车补。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37.56万元,完成预算1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费用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1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的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2.6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4.农林水支出:

扶贫的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496.8万元,此项支出为项目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3.98万元,完成预算1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后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以工代赈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级来人工作检查及其他县区参观学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以工赈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8万元,比2016年增加6.2万元,增长1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以工代赈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以工代赈办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496.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有待改进,二是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履职尽责,对照目标任务,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加强综合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和公开。三是做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8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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