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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01 11:09 字体: [ ]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局系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力资源股、业务管理股、安全生产股、征收股;下设9个街道环卫所、环卫监察大队、公共环卫服务所(含运输服务中心、公厕服务中心、垃圾处理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道路及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冲洗降尘,垃圾收运处置,环卫设施规划配置、建设管理、监管维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我局现有在职人员109人,比去年减少3人,退休人员72人,比去年增加5人,环卫临聘人员实际用工人数3206人,比去年实际用工人数增加163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及资金争取

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3000万元,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我局共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52万元,超额完成年目标任务15%;2017年,区政府下达向上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800万元,我局已完成930万元,超额完成16.25%,其中争取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5万元、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00万元、2016年嘉陵江流域省级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69万元、其他246万元。

一是圆满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保督察工程,全面落实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顺利实现渗滤液转运处理,有效降低库容风险;二是完善医废中心附属设施,安装“千里眼”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医废中心管理水平,确保医废处置工作安全透明、科学规范;三是为解决上西片区垃圾转运问题,按照市、区主要领导指示及上级部门督办要求,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在皇泽社区韩家沟新建面积18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1.79平方米、日处理垃圾100吨的垃圾压缩站一座(含配套管理用房及公厕)。现主体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装饰、粉水、地平、绿化等工作,力争在12月建成投入使用。

2.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

2017年1月,《广元市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为加快适应新的征费工作形势,我局立即改变收费模式,明确各环卫所不再承担收费工作职能,并在原80人收费队伍中抽调30人组建新的收费队伍,集中开展收费工作。2017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非税收入任务1500万元,我局实际完成数为1944.19万元,占全年收费目标任务总数的129.61%。

一是大力宣传《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广元市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细则》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增加市民知晓率,减轻收费阻力。2017年共计印发宣传资料15万套,制作宣传展板15个,录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访谈节目,循环在广元电视台影视频道播放两月之久,并通过移动平台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0万余条,切实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主动加强与天然气、地税等代收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协调解决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处理市民关于收费工作的信访舆情,回复满意率达100%;三是严格规范票据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全年无任何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了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中央及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一是成立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指挥部,全面统筹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做好软件资料的归档整理和督察问题的整改销号;二是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照任务清单,逐一落实问题整改,并重点做好垃圾处理厂的渗滤液转运工作。2017年 5月至10月,共计完成 15000吨的储存池渗滤液外运处置,有效化解了渗滤液外溢风险,降低了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率;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与开发区及盘龙镇就环保督察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进行沟通,并成立信访工作组,深入群众生活,实地了解诉求,真实摸排情况,妥善处理纠纷,共计办理交办信访件 8件;四是加大垃圾处理厂、医废中心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增强绿色环保意识,筑牢安全事故防范底线,全面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4.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

2017年,在广大环卫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持续深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复审迎检任务,有力促进了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的顺利达标。

一是完善环卫设施。为做好国卫复审,维护市容市貌,按照市城管局资金分配要求,我局集中采购了1500个垃圾桶盖、800个内胆、250个果皮箱,并已全部安装更换完毕,投入正常使用;二是改建污水管网。为减少路面污染,改善垃圾中转站环境,我局分批次对8个垃圾压缩站站前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改建,改建后污水及渗漏液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格达到了环保要求;三是做好垃圾分类。加大经费投入,配置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加强宣传引导,增加市民知晓率;严格流程监管,推行粗分、细分、精分“三分模式”;四是加强监督巡查。以“5+2、白+黑”的方式,做好工作巡查,及时督促整改,形成了督察长效机制。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全年总收入:301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6.54万元,占96.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万元,占3.02%;

 




2017全年总支出:29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23万元,占48.76%;项目支出:1525.16万元,占51.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17.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008.52万元,下降69.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实际收入为12691.97万元,其中有9674.42万元由财政专户资金解决,不进入决算,故2017年度决算数据与2016年度相差较大。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7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6902.61万元,下降69.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实际支出为12512.64万元,其中有9561.31万元由财政专户资金解决,不进入决算,故2017年度决算数据与2016年度相差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93.61万元,下降7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实际支出为12512.64万元,其中有9561.31万元由财政专户资金解决,不进入决算,故2017年度决算数据与2016年度相差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79万元,占1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5万元,占1.82%;节能环保支出703.45万元,占24.38%;城乡社区支出1758.52万元,占60.95%;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76.69万元,占2.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2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03.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合计703.45万元,完成预算6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西垃圾压缩站及公厕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2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730.21万元。共完成预算99.03%。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万元,与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6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34.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单位2017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18人,共计支出1.9万元。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97.17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18.21%,其中办公费8.25万元、印刷费3.98万元、咨询费2.68万元、手续费2.39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4.84万元、邮电费3.62万元、差旅费2.75万元、维修(护)费1.91万元、租赁费0.44万元、会议费1.32万元、培训费3.11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6.07万元、福利费18.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3万元(含党支部支出1.63万元、纪检支出0.16万元、精准扶贫支出22.41万元、招聘工作考务费1万元、广告宣传费0.96万元、机关办公室饮用水支出0.26万元、其他支出1.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45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施采购与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8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1辆;其他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80.6万元,覆盖率达到21.6%。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够严格,二是内控制度管理不够完善,三是部门绩效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二是完善内控制度管理,三是提高部门绩效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5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10

垃圾处理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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