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和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承担广元市实施利州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利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规划引领,谋划宏观经济服务大局。编制完成了《广元市利州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在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积极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组织协调区级各部门做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对接工作,认真落实《利州区对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及重大政策分工落实方案》;全力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做好了经济工作“开门红”“双过半”及季度运行分析,全面落实稳增长、稳投资的政策“组合拳”,经济运行与全国、全省趋势基本一致,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
2.攻坚克难,推动投资稳步增长。抓重点项目。认真落实重大项目领导挂联制度,编制74个重点项目计划,全部有市区领导挂联推进;落实项目调度和定期通报研判制度,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商会14次;积极参加项目投资工作流动现场会和全市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现场流动会,落实现场巡查观摩考评制度;全年完成投资56.2亿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的83.21%。抓资金争取。共争取落实棚户区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项目中央、省预算内资金0.4亿元。全面运行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全年共办理审批项目91个,备案项目150个,限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抓项目稽察。在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专项稽察,共稽察项目10个,发现问题24个,提出整改问题24个,提出告诫问题5个,提出稽察建议35条,下达稽察整改通知书10份。抓招投标监管。完成公开招标项目39个标段,节资率5%,比选项目19个,节资率8.25%。
3.统筹协调,重点改革有序推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6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推进机制,研制了《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32项主要任务。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制定出台《广元市利州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全面创新改革2017年度工作要点》,编制了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9张清单”,扎实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人才开发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任务。
4.开拓探索,抓好低碳试点及新能源项目建设。成功协办“低碳发展与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中国·广元)国际论坛”。全面加强节能降耗工作,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督促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全年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77件。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积极申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签约广元民族森林康养示范基地、何家山风电、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度众颐康园康养等低碳发展重点项目。
5.多措并举,民生保障亮点纷呈。扎实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全面落实保价稳供和价格惠民政策,与全市物价总水平持平。严格成本监审,共核减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公办高中学费等不合理成本142万元。依法价格鉴证,开展涉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涉嫌违纪案件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及价格管理事务性工作共267件,认定品种200余种,认定金额1000余万元。加强“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值守,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举报68件,及时化解各类价格矛盾。加强农村建材价格监测和检查,环保督察期间加强农村建房所需螺纹钢、线材、水泥、红砖等建材价格监测,对14家建材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发放《提醒告诫函》,有效遏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恶意涨价行为,促进异地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6.对标补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抓统筹强谋划,确保电力扶贫全面完成。2017年度电力扶贫建设项目,主要对山镇二重岩、三堆镇白岩村和大花村等19个贫困村进行井井通工程、村村通动力电工程和中心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新建及改造线路完成137.97公里,完成投资1476.45万元;2017年度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主要对大石镇安乐村4组1处进行新村集中供气工程,供气户数70户,完成投资45.5万元。盯关键补短板,确保精准扶贫超常推进。结对帮扶宝轮镇莲花村、工农镇大塘村2个贫困村和宝轮镇红星村、三堆镇九龙村2个插花贫困村,共派出驻村工作队4个、第一书记2人、工作队长4人,共帮扶贫困户76户。今年以来,协调争取了236.8万元的电力扶贫项目资金,完成莲花村148户603人的农村电力提升改造;争取资金20余万元,建设宝轮莲花村文化活动中心;协调争取交通建设资金159万元,完成大塘村、红星村道路拓宽和九龙村道路硬化;协调争取资金23.8万元,解决九龙村648人饮水问题。
二、部门概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协调股、农村经济发展股、产业发展和交通能源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股)、招投标管理股;下属行政单位有区物价检查所;下属事业单位有区经济发展信息中心、区项目编制储备研究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2017年末有在职职工42人(其中公务员16人,事业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本年收入合计72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79万元万元,占100%。
2017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本年支出合计70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52万元,占76.50%;项目支出165.70万元,占23.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9.7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65万元,增长18.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9.94万元,增长25.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65万元,占78.08%;科学技术支出49.00万元,占6.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6万元,占7.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0万元,占2.69%;农林水支出2.10万元,占0.30%;住房保障支出31.81万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36.05万元,完成预算102.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资工资结转,2017年补发;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 支出决算为15.50万元,完成预算67.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有结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支出决算为79.10万元,完成预算7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有结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支出决算为4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43万元、津贴补贴58.70万元、奖金5.41万元、绩效工资5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66万元、生活补助9.45万元、奖励金0.16万元、住房公积金31.81万元。
公用经费4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6万元、印刷费1.97万元、邮电费1.30万元、物业管理费0.72万元、差旅费2.03万元、维修(护)费1.74万元、劳务费4.56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5.39万元、其他交通费1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0万元,完成预算9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2辆,已经移交区机关事务局。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9批次,21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3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县(区)来客等部门间指导交流工作就餐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96万元,下降16.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7万元,比2016年增加6.57万元,增长16.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公车改革已移交区机关事务局。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65.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单位干部职工正常工资福利支出和正日常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保证了发改各项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存在的问题是在部门预算编制上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前瞻性还不够,有待加强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预算法》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和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等建设。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