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l、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和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区提出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对各个阶段的政法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和部署,并抓好落实。
4、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调处理重大抗法事件,确保政法部门正常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6、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7、指导督促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和干部队伍。
8、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提出措施和意见。
9、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问题的防范、处理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禁毒、网格化服务管理、法学会等工作。
12、承办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利州区政法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平安利州、法治利州和过硬队伍建设,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建设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一)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创造性对年度国安工作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和对国安小组下达分类目标责任,得到市国安局主要领导肯定。二是落实维稳工作目标责任。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加强。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按照《全区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委部署的“双提双破一整治”活动,对脱贫攻坚、土地征收、惠农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依法保障了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二是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适时开展车站、医院、广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安全巡防整治行动。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非法集资、校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防范打击新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打击整治力度,使其不形成规模;依法打击暴力伤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防止形成气候。总结推广“零命案”县区、“零刑事案件”社区(村)创建等经验,预防命案等重特大案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结合,积极解决辖区内被害人因案致贫、返贫问题。四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其中,刑事案件104件,民事案件49件,公证案件21件,行政案件1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0件的116%;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21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00件的101%。五是强化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执行攻坚年”、“执行大会战”等活动,采取多种举措化解“2770工程”,试行“执行调查令”、借助第三方救助平台、探索实行“执行悬赏保险”,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效果十分显著,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279件,结案1374件,结案率60.3%。
(三)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一是按时保质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省委政法委确定的阶段目标,我区入额的29名检察官、39名法官全部考核遴选到位。
(四)社会治理和平安利州建设亮点纷呈。一是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调整了区综治委组成人员。区委区政府与各部门、乡镇(街道)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纪委、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综治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对考评不合格、工作落实不力以及发生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问责。二是加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防控。在“113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基础上创新“414”模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259件,调解成功4152件。结合“双提双破一整治”活动,对征地拆迁等15个重点领域突出矛盾实施分类分级专业调解。 三是创新完善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利州区“雪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报告》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有效实施。全区220个村(社区)建设任务已完成75个。充实了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管理人员,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区所有网格账号管理员和网格员进行了培训。四是平安利州建设成效明显。对车站、广场、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管控。在“雷霆行动”及“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中,共立各类案件2543件,破案1298件,打击处理608人,实现了“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寄递物流和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共发生了2件寄递物流和危爆物品事(案)件,与去年相比,发生率降低了67 %以上。以“平安细胞”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铁道线(车站)、平安边界等行业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夯实了平安利州基础。五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64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1128人。目前在册436人。完善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机制和区、乡镇、村三级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体系,落实了监护人费用,签订了监护协议。制定实施了《禁毒集中宣传“十项”活动方案》,《人民禁毒》等多家媒体对我区禁毒工作进行了专访。截至目前,共打处毒品犯罪嫌疑人116人,行政拘留吸毒人员573人,责令社区戒毒153人。六是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今年,利州区被省综治办确定为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区)”。按照试点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区综治中心建设。9月8日,第四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在广元召开,区综治中心成为全省县区综治中心建设样板,建设模式和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区17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20个村(社区)建设任务已完成165个,其余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中。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人员,达到了“六有”标准。
(五)法治利州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全区2017年终目标单项考核内容,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话语权。二是继续深化普法“平台”建设。建立了通过“利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和“利州普法”微博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媒体公益普法。三是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六)政法队伍建设及政法宣传创新发展。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了《利州区政法系统2017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深入学习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各级重大会议精神,引导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和深化三项整改活动。持续开展“警民亲”、“公正执法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现伟大中国梦”、“学习典型、转变作风、司法为民”、“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 ”等主题教育。组织政法干警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
(七)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一是结合深化三项整改活动推进脱贫攻坚。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要求,把深化三项整改活动融合到扶贫工作中,积极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和脱贫攻坚政策大宣讲、问题大整改、矛盾大化解、环境大提升活动,坚持做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全月驻村,一般干部每月必须与贫困户见面1次,以作风建设促扶贫,以扶贫工作促作风建设。二是认真开展“两扶一树”主题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扶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政法委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人,机关工人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3人,属一级财政预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361.5227万元。
2017年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361.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836万元;项目支出54.33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政法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1.52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826万元,增长0.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8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7345万元,增长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5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2.73万元;农林水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6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39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1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5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3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由于取消公务用车,没有发生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15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主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情况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法委机关运行支出63.7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2.95万元,下降0.8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公务用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 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有制度,有绩效管理办法,但是绩效管理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领域广,事多,人员少工作开展难度加大,三是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相对较弱,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规范,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二是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尽可能的在其他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抽调人员开展绩效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项目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行政事业部门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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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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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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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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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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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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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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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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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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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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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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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