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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01 10:31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平时负责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袭斗争。

1、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民防空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全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4、严把“结建”审批关,做到应收尽收,无违规减免。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地形、地质和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向批准机关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的要求择地统建。

5、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订和审查;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和完善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7、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

8、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的落实,并监督检查;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

9、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战时负责接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防空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思想作风和机关建设。通过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人防办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等活动,以建设“忠诚、廉洁、高效”的人防队伍和建设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诚信文明机关,要求各股室不断转变思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优良的思想作风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人防良好形象。

2、严格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管。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全年共办件3件,截止11月15日,实收易地建设费505万元,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人防易地建设费做到专项存储,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无一例违规减免。

3、有效加强人防宣传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将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充分利用“5.12”、“9.18”、“12.4”等纪念日和法制宣传日,通过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我区人防建设的新动态,全年共计开展各种宣传活动4次,发放人防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册。针对全区中小学生需求分发人防知识读本,通过基层人防站,向居民宣传人防知识,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5000余册。真正做到了人防教育从小抓起,增强了群众的人防意识。

4、完善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一是购置人防应急指挥车一辆。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新增利州区人防系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批复》(广府办车编〔2017〕27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新购置国产北京BJ80越野车一辆,排量2.3T。二是加强了警报网点建设。今年新增2台防空警报器,分别安装在杨家岩街道和工农镇。“9.18”纪念日,全区18台警报器全部鸣响,警报鸣响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人防战备值班制度。建立了警报器日常检测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全区防空警报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状态,战时能够拉得响、用得上,平时能够应急支援。

5、积极推进人防核心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一是完善人防核心疏散基地建设,设置疏散基地标示牌、疏散路线、六大功能区、挂牌安置户100余户,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相关软件资料。为群众提供应急疏散避难场所,将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提高了我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完成市级疏散安置任务和区级部门疏散安置预案。多次会议研究讨论疏散安置路线和区域,市级核心重要部门和区级首脑机关安置在人防核心疏散基地,其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安置在大石、龙潭、工农等相应村落。做好了应急预案, PPT及疏出流入的对接工作。

6、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完成河西黎家沟防空洞改扩建工程审计和移交工作。落实重点防空设施属地管理维护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维护,坚持定期对全区所有防空洞进行维护管理和防火、防汛检查,全年开展检查6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了事故隐患,确保了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按照 “一区四点”的思路和我区实际,今年新增2个基层人防工作分站,分别是嘉陵街道市场街社区和南河街道石马坝社区,全面完成组建人防志愿者服务队、制定各种预案、选定避难场所、人防教育培训等工作。目前全区建设完成20个基层人防工作站,3个基层人防工作分站,全部做到人防机构落实、职责明确、机制健全、运转有序。

8、严格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建设人防应急队伍。按“准军事化”要求加强了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明确了人防应急队伍“准军事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使“准军事化”建设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地有序展开。定期组织全办工作人员每月学习1次,全年开展人防应急队综合训练3次。

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围绕提高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整体能力和总体水平,全面推进普法、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使人防执法更正规、更高效。全年进行执法大检查4次,由行政许可股牵头,重点对13项民用建筑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报建、修建等情况是否属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全年无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10、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政治任务。全年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开展周密部署,为精准扶贫活动整体有序开展,建立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门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针对群众意见反馈和调查发现的问题,以高度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抓好整改,围绕贫困户想干什么、能干什么、干什么能见效三个方面,采取贫困户自己提、干部帮助想等方式,调查了解高旗村和天峰村贫困户实际情况,梳理出发展致富的可行措施,并立足实际条件、自然资源和市场需求,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致富发展的短期和长期规划,及时收集户情民意,认真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三同活动,每人每月驻村不少于10日,增加贫困户的信心与勇气,不断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正能量。重点推进解决建卡贫困户和因病因灾返贫户的脱贫致富、全面小康问题,协调解决发展规划、发展产业、提升种养技术、创新经营主体、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对易地搬迁户送去崭新的家具,带去入住新居的祝福。并在节假日送去了粮油、大米、面粉等慰问品,进一步增进了干群关系。

11、积极完成国卫迎复检工作任务。为配合国卫迎检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在复检冲刺的关键时刻,充分发挥作用,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充实创卫班子和人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检查督导机制,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问题,全力调动积极性,形成“人人为创卫出力,个个为创卫添光”的浓厚氛围,顺利完成迎检工作。

二、部门概况

利州区人防办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人防办本年收入合计8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5万元,占82.6%。

2017年区人防办本年支出合计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9万元,占4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人防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4.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4万元,增加12.89%;支出86.77万元,增加11.74万元,增加15.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人防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36万元,增加10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人防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万元,占9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万元,占4.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万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2.42万元,占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7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度。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7年决算数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人防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人防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2.22%,其中:公务接待减少0.2万元,下降22.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接待人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3人,共计支出0.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苍溪人防办来我办考察学习200元,2.昭化人防办考察学习600元,3.朝天人防办考察学习6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防办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防办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防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1万元,比2016年减少1.58万元,降低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防办政府采购支出2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防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车辆1辆;此车账面价值29.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二是绩效管理人员匮乏,规范管理化有待加强,三是评价指标体系实际操作有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二是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提高绩效评价可操作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5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5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5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服务民主党派(10分)

10

统战工作调研(10分)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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