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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01 10:13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8.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280件389人,批准逮捕254件354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762件1084人,提起公诉643件874人。

2 .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民生最基本的手段。强力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7件,查办职务犯罪11件。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2人,提起公诉103人。

3.强化“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部署,既认真做好本单位承担的荣山镇贫困村红旗村(82户建卡贫困户)、非贫困村大山(30户建卡贫困户)两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又通过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区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及破坏生产设施等危害农业生产资料等犯罪23人。加大对涉及生活困难和弱势群体当事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办理支持起诉20件,成功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47万元。积极探索创新,推动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对接,解决辖区内被害人因案致贫、返贫问题。2017年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

4.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区委部署,完善生态检察格局,践行“用司法保障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深入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9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人。积极探索推动建立“川陕甘”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信

息通报和办案协作机制。

5. 严格法律监督。一是强化立案监督。二是强化侦查监督。三是强化审判监督。四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6.加大未成年保护力度。未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17人,批准逮捕12件13人,不批准逮捕4件4人,2件2人送至正德中学接收关护帮教。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5件66人,提起公诉19件30人,微罪不起诉9件10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

二、部门概况

区检察院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83名,事业编制6名。2017年末在职人员88人,协警14人,工勤控制人员2人,辅助人员1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226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6.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区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178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27万元,占79.65%;项目支出362.29万元,占20.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266.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3.44万元,增长44.99%;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80.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57万元,增长2.21%。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57万元,增长2.21%。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43万元,占88.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0万元,占5.62%;医疗卫生支出42.08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61.95万元,占3.48%;农林水扶贫支出1万元,占0.0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4(款)04(项)01: 支出决算为1575.43万元,完成预算7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装备款于次年才根据省院要求报装备购置计划,待省院审核后才予以统一采购,因此未支出;二是科技强检建设项目正在规划之中,项目资金还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5(款)05(项)05: 支出决算为10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5(款)08(项)01: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退休人员年底死亡抚恤还未及时发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支出决算为4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6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5(项)99: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8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万元,占20%。具体如下: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1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辆、特种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案(跨县区看守所问人、跨市(县)区法院出庭、办案取证)、办公及精准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14.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根据公车改革要求,将部分车辆划入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二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因此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院及省内外其他市、县检察院来我院进行业务交流考察学习(公诉辩论、检务保障、科技强检、智慧检察等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4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52万元,比2016年增加18.36万元,增长7.37%。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办公设备的购置。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554.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说明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资金量和覆盖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履职成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可持续发展创新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创新,使综合绩效评价达到最好的效果。

(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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