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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01 10:11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区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执行区党代表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行政)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情况,保证政令畅通。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行政)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5.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政廉洁,勤政为民。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全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全区性党内的规范性文件。8.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的调查研究,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和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区级部门及乡镇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9.会同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政府(行政)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办事处)及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局(科、室)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选;负责区纪委派驻有关部门纪检组干部(除区管领导干部以外)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10.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工作进行监督;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统揽,紧紧牵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将反腐倡廉年度任务细化为6个方面65小项,“一对一”量身定制《主体责任履责清单》,精准框定目标、划清职责。全面推行“签字背书”、专项督查、述责述廉等制度,率先开展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坚持督查从严、考核从严、问责从严,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开展督查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2个,问责党员干部2人。二是聚焦职责定位,坚定不移保障护航。围绕脱贫攻坚率先“摘帽”,开展“3+X”专项整治,推行“廉心卡”制度,构建四级监督网络,形成精准监督“6+1”工作模式,开展专项督查10次,督促整改问题426个,问责党员干部57人。持续优化发展软环境,创新开展“双提双破一整治”专项行动,以“最不满意单位”测评、“百名局长进大厅”等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作风效能提升年”建设,召开征求意见会12场,开展明察暗访15次。着力打造监督品牌,制播《问政利州》全媒体直播节目4期,曝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84个、问责19人。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构建监督、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检查4次,发送廉政短信3.5万人次、廉洁提醒函2.1万余份,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14起。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零容忍”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70件、纪律处分90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提升,坚持突出问题整改、宣传教育“两手并进”,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发点球式”整改的同时,创新宣传载体,突出正面引导,成立“党风廉政知客宣讲队”。四是鲜明执纪特色,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81件,立案136件,处分134人。探索纪检监察信访进大厅工作新模式,建立“百名纪检干部大接访”制度,全年受理群众举报176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率先建成“咬耳扯袖谈话室”,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7人,分别占总数的62%、34%、3%、1%。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九项制度》。认真做好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落实重大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同时,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五是突出教育引导,筑牢预防腐败思想防线。打造廉政教育“微课堂”,依托“廉洁利州”微信发布工作动态、党纪法规等218期、650余条,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清风利州”图片展80余场。紧盯“关键少数”,细化落实“一把手”监督九条措施,制定《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三同”监督体系建设,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开展“廉洁十进”活动,打造“党风廉政示范点”50个。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通过发掘身边家风故事、“廉内助”评选、“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全面推进,建成“川北家风馆”,着力发挥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基地、市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三大作用”。

二、部门概况

纪委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7名(含英才编2名),工勤控制数1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工勤人员3名,其他事业人员7人,工勤控制数1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纪委本年收入合计56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68万元,年初结余38.03万元,财政拨款占100%。

2017年区纪委本年支出合计54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21万元,占93%;项目支出39.97万元,占7%。

2017年末结余65.56万元,因职工第十三个月工资、反腐倡廉宣教等工作经费尚未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8.7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15万元、61.66万元,增长10%、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1.66万元,增长13%。(2017年决算不含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59万元,占84.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4万元,占8.51%;医疗卫生支出11.45万元,占2.11%;农林水支出1.60万元,占0.30%。住房保障支出26.50万元,占4.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59万元,完成预算84.29%,其中: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17.22万元,完成预算84.2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6.5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1.60万元,其中: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30万元、津贴补贴62.96万元、奖金5.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58万元、绩效工资2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40万元、生活补助4.82万元、奖励金0.10万元、住房公积金26.50万元。
  公用经费10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7万元、印刷费8.71万元、水费0.28万元、邮电费5.57万元、差旅费5.73万元、会议费5.68万元、培训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4.79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福利费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9万元、其他交通费19.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9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预算98.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完成预算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95.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9万元,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9万元,28.2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区纪委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调查、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590人,共计支出4.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纪委纪律审查安全检查、全市纪律审查案件质量检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各地市州纪委、县区纪委参观精准扶贫精准监督示范点及川北家风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7万元,比2016年增加51.39万元,增长94.68%。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幅43%,二是案件数量增长2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纪委共有执法车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差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位,高压之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二是在创新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方面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纵深推进标本兼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发挥好“川北家风馆”教育作用,用好行权运行平台和“三同”监督网络,加大党风廉政示范点、廉洁细胞创建力度,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如期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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