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利州区(回利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10、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的申报、体检、考核、审核、报批等工作。
12、拟订全区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区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13、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14、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区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15、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6、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7、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8、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
扶持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292人,完成目标任务1050人的123%;开展劳动者技能培训2508人,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的125.4%;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11.9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9.2亿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9.8万人次、11亿元的121.4%和174.5%。
2、项目投资
向上争取资金311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000万元的78%。引进到位市外资金3亿元、省外资金2亿元、工业资金1亿元,新签约项目投资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个、工业项目1个,储备包装项目3个,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3、产业发展
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89万人的138.2%;开展创业培训820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102.5%;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85人,完成目标任务80人的106.3%。新建利州区澳门湾电子商务产业园1个。
4、公共服务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6.9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5.8万人的119.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4.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9万人的120.5%;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21.5万人,其中新增参保0.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5.8万人和0.2万人的136.1%和15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10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新增39886张,完成目标任务1万张的399%。实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100%延伸到乡镇(街道)。完成非税收入20.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万元的202%。
二、部门概况
利州区人社局下属二级单位2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利州区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46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4.73万元,占97.33%;其他收入123.97万元,占2.67%。
2017年利州区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44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17万元,占50.82%;项目支出2210.32万元,占49.1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利州区人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24.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70.5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63.72万元,上升43.1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7.59万元, 上升44.58%。(增长原因是养老保险和人事代理补差和代缴全区贫困户医保、居保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利州区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380.35万元,上升了45.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利州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0.16万元,占87.17%;医疗卫生支出268.64万元,占6.15%;农林水支出66.28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115.73万元,占2.65%;其他支出50万元,占1.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支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5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官、三支一扶考核奖下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32.2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09.6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5.7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4.75万元,完成预算的8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部分结转下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48.65%,主要原因是对贫困户的医保补贴结转到下年支付。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4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利州区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州区人社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06万元,下降21.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4.23%。减少的主要原因7月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7万元,占“三公”47.2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下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831人,共计支出7.0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我单位无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利州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8.7万元,比2016年增加228.39万元,增加了1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利州区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9万元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利州区人社局无公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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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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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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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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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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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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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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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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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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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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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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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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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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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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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8分) |
预算公开(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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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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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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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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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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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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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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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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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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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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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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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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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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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2: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3: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5: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表
附表6: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表
附表7: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