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广元市利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利州区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是促进残疾人平等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区残联2017年发放1-2级残疾人护理补贴11223人次发放金额205.15万元;发放残疾人扶贫补贴319余人发放金额38.4万元;发放残疾人创业补助479人发放金额43.16万元;对190余名精神病患者救助,救助金额19.08万元。对177名白内障患者救助,救助金额17.7万元余元;对400余名残疾人进行了辅具适配,辅具金额30.5万元,打造社区康复站点投入资金36.34余万元;为6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投入资金48.17万元;为40余名脑瘫康复训练、手术等,投入资金50余万元,为10余名智障儿童康复训练,投入资金20余万元等。
二、部门概况
机关在职人员4人,退休5人,均属公务员编制。下属二级单位广元市利州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对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功能提升的康复机构。康复中心在职人员6名,财政全额拨款。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残联收入合计75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42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01%。
2017年区残联支出合计75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万元,占17%;项目支出624.21万元,占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63万元.基金支出69.3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残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55.42万元,支出总决算754.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减少16.33万元,较上年比减少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58万元,较上年比增加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23万元,增长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84万元,占98.3%;医疗卫生支出5.32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7.14万元,占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运行支出(2081101):2017年决算数为10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残疾人康复支出(2081104):2017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081105):2017年决算数为10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2081107):2017年决算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2017年决算数为23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0501):2017年决算数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6人,共计支出0.5万元,主要接待省残联相关人员、四县三区相关人员联系资金、康复、教就资金等业务工作,金额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残联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等方面。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万元,比2016年增加5.1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2017年新调入一名公务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0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具、康复站点器材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残联有固定资产12757480.86元,含康复中心房屋及器材等。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1101指行政运行;2081104指残疾人康复;2081105指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081199指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