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其他、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 3、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4、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征收排污费。 5、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 6、组织对本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 7、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7年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期间,交办我区16件信访件,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涉及我区5个方面36个问题72个子项,通过集中整治、强化监管和严格执法,全面落实环保综合督察提出的整改任务,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水平。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加强后督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抓紧落实,确保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整改有难度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分步实施、分层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均已办结;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已完成70项,完成率为97.2%。未整改完成的为:回龙河工业园区居民拆迁和宝轮污水处理厂未验收共2个未完成整改。
(2)严把环保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一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与食药工商、发改、经信、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未出现越级、降低环评形式的审批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28个,验收项目29个。未出现越级、降低环评形式的审批事件发生。二是深入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清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家,(<其中:整顿规范53家,完善备案9家,关闭2家>。目前已全面完成。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清理整顿全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清理整顿有关流程、方法、措施及管理要求,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广利环函〔2016〕58号)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工作的通知》(广利府办函〔2017〕9号),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再次清理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22家。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3)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常规检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夜间及节假日执法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环境违法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处罚。截至目前,我局查处111件环境违法案件,共处罚款311万余元,不仅对“超标排污”、“未批先建”等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更是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信息未公开”、“环境信息公开不实”、“焚烧垃圾”、“焚烧秸秆”、“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擅自拆除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等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
(4)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实施污染治理项目。一是三堆镇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网3.2km,检查井103座,沉泥井22座,混凝土排水沟70m,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3500㎡,财评后工程投资199.6695万元。目前,已完成财评,预计2018年6月全面完工。二是金洞乡站湾村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新建生态田埂492㎡,生态沟渠457㎡,植物缓冲带1892㎡,池塘修复2座,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8处,涉及农村居民28户,采用单一式净化设备处理,财评后工程投资176.2365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3月前完工。三是金洞乡白龙湖滨生态隔离工程。新建白龙湖滨生态隔离带,陆生植物栽种面积1.3万㎡,财评后工程投资121.3237万元。预计1月底全面完工并验收。四是白龙湖沿线垃圾收集转运项目。投资400万元,主要解决宝轮镇紫兰坝社区、苍溪河村等垃圾收集和白龙湖湖面垃圾打捞及清运。目前已购置垃圾压缩车2辆、垃圾转运车3辆、垃圾桶400个,全面开展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打捞船已开工建造,现已完成30%工程任务。
(5)全面整治,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广元市利州区工作方案。今年,我区通过PPP模式引进的四川显兴环保有限公司已对宝轮等“一厂三站”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运行管理,金洞乡乡镇污水处理站由乡镇自行运行,全部运行正常。已完成宝轮、大石、三堆三个污水处理站的提标改造工程,金洞乡白龙湖社区污水处理附属工程正在报批环评手续,预计年内能全面开工建设,到明年5月,能实现我区白龙江流域、嘉陵江流域乡镇污水处理站全面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2017年度白龙江流域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已全面启动,目前均处于方案编制阶段。嘉陵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III类标准,白龙江苴国村断面、南河南渡断面、上石盘断面稳定达到II类标准。
(6)联防联控,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秋季农忙期间,全区粉碎还田3.8万吨,堆沤肥料化0.5万吨,饲料化利用1.3万吨,基料化利用0.3万吨(用于食用菌种植基料),占可利用数量的95%;二是累计完成14台锅炉整治任务;三是累计完成5家企业设施整治任务,另15家均已签订环保设施购销合同,预计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达94.8%,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分别比去年同期降低了0.8%和14.3%,三项目标均实现了同比改善。
(7)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利州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调查,并经省、市环保部门确认。二是完成2017年全区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并上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项目21个,三是完成2016年度重点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18家医疗、4家工业企业)四是对20家涉危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其中:达标19家、基本达标1家、不达标0家。
(8)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环境监测任务。一是加强监测人员能力建设。制定了监测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计划;购买监测人员培训学习资料,确保监测人员学习的需要。安排监测人员到上级环境监测部门参加监测业务工作,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锻炼,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二是圆满完成各种应急监测任务,委托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广元市嘉陵江铊污染、利州中转不明臭气、嘉陵江4号桥侧船、大石园区鑫鑫纸杯厂废水、雪峰九华村一组备用水井饮用水,吴机校配电室噪声,宝和屠宰噪声,宝轮新悦酒店噪声,上西坝嘉陵江河面不明漂浮物等11起投诉和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境突发污染进行了应急监测,共出动监测人员60人次。
(9)向上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向上争取资金情况,2017年,共争取到位资金5390万,完成全年目标179.67%。其中嘉陵江、白龙江流域治理资金5350万元,位居全市第一。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已入库项目2563万元,其中完成三江新区项目投资入库530万元。区委区政府下达指标2300万元,超目标任务263万元,完成率为111.43%。三是招商引资方面,已引进维也纳大酒店和渗水砖两个项目,合计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我局正积极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天益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洽谈。拟引进资金在我区新建废旧铅酸电池年回收3万吨中转项目。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509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0.73万元,占100%。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4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3万元,占100%。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50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0.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4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90.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12.76万元,增长21.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12.76万元,增长78.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4万元,占8.18%;医疗卫生支出15.36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24.54万元,占5.16%;节能环保支出395.79万元,占83.19%;农林水支出1.1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7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4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3.0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5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5万元,下降0.03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事项和标准,无公务用车运行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5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7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5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环保业务工作检查、单位业务交流学习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313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事项和标准,无公务用车运行运行维护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565万万元,比2016年增加4.5372万元,增长9.5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控制环节、人员具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10 |
||
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任务 |
10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与津补贴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