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路政宣传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安全警示月”、“安全生产月”、“百安活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对内与对外宣传、定点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一是4月份组织人员参加全区的“法制赶场到乡村”(龙潭乡柏佛)宣传活动,出动执法车辆一台,执法人员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在城区进出口道路悬挂路政宣传横幅标语20余幅;三是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利州路政微信、微博,路政专栏、LED显示屏以及网络媒体等宣传模式进行路政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扩大了公路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面,增强了路政工作在社会上的透明度和知名度,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依法查办路政案件,切实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严格按照公路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路政管理,认真履职。全年共出动路政巡查车辆1600余台次、执法人员2560余人次,分东西两个片区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巡查。一是对危桥险路和影响车辆通行、危及行人安全以及汛期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重点管控;二是对公路沿线村民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占道加水洗车以及过境场镇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清排各种影响畅通、危及安全的公路路障65处540余立方;三是加大公路污染治理力度,依法查处抛、洒、滴、漏污染公路运输车辆10余台次;四是加大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拆除非交通标志标牌60块,督促整改4处,挡墙标5处,破损反光立柱16根。全年共查处各类路政案件37起,收取处罚和赔(补)偿费31.5万余元,其中:处罚类4起,赔(补)偿类6起,行政许可类27起,查处率和结案率均为100%,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
(三)加大超限整治力度,全力保护“路桥”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整治办的安排,在辖区内设置了两个联合整治点(工农场镇、袁家坝路口)开展“双超”整治工作。超限治理工作由原来的处罚、收取补偿费到现在的只卸载和劝返,对超限车辆实行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同时,按照新标准及时更新设备,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各乡镇交管办在辖区开展流动治超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车辆8357辆,其中:超限车辆62辆,卸载62辆,卸载货物775.8吨,处罚15辆,抄告62辆,超限率0.7%,在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的同时,有效遏制了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安防”资金投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今年继续把公路“安保”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认真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积极向上级和部门争取“安防”资金,实施“安防”工程和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对因自然灾害损毁、交通事故损坏的“安防”设施进行了恢复。一是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全年共投入“安防”资金72余万元,维修和恢复国道108线、212线以及县道波型护栏344米,安装更换警示标志标牌30余块,县道柏大路K26+000M增设缆索护栏16米,凸面镜4块。二是新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7条(宝七路、大河路、河联路、荣双路、荣汪路、雪黑路、大石镇小稻村核桃园—山园),需安装波型护栏25.76公里,标线16.8公里。三是在联系贫困村龙潭乡柏佛村村道新增设安装波形护栏1980米,安装标志标牌10块,解决了村民出行的安全。
(五)积极开展城乡环境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今年我所将道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国、省干线公路的重点,投入整治经费20余万元。一是开展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广告)牌、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路容路貌的专项整治,全年共清理非交通标志标牌68块;二是严格建控区管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全年共制止建控区建房5起;三是加强城区进出口道路的管控,切实解决公路沿线环境存在的脏、乱、差等现象,严格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的违法行为。四是对创卫迎复审联系九华岩焦家沟社区环境进行大力整治,从4月份起到9月份创卫迎复审验收结束,我所组织党员志愿者利用双休日到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活动,通过整治居民生活环境得到大大改善,社区居民爱护环境意思大大提升,确保了创卫迎复审顺利通过。
(六)探索脱贫攻坚新思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在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断探索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新思路新举措,结合龙潭乡柏佛村和复兴村当地情况,分别制定了2017年帮扶规划。
1、贫困村柏佛村:2017年4月以来,积极配合全区各部门集中打造柏佛村,力争实现2017年全村贫困户脱贫退出目标,全村2017年脱贫摘帽。一是以培育脱贫优势产业为主,成立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土地资源,形成“四代”服务模式;建立了“公司+合作社+贫困户”三者利益联盟机制,带领贫困户集中发展高山露地蔬菜、中药材等致富产业,初显成效。二是结合柏佛村实际情况和村民愿望,突出抓重点项目建设,改善群众的生产条件,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贫困村贫穷落后的面貌。道路硬化率达到了98%,土地整理面积占全村土地总面积三分之二,维修整治6口山坪塘,维修恢复农田灌溉渠系2400米,新建防旱池13口,整理土地260余亩,危旧房改造9户。三是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核实比对以及“回头看”等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的1户4人,确定了建卡立档贫困户32户122人。四是立面改造办公阵地,将原村小房屋改造为标准化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完善了电商服务站建设,在村卫生室的房屋基础上进行加层,打造120平方米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拆除破旧房屋,打造文化院坝60㎡,新建停车场100㎡。五是完成农房风貌塑造,院坝硬化2500平方米,入户路硬化,改厨、改厕共50户,规范化建设“三微园”(微菜园、微果园、微禽园)50余亩。
2、非贫困村复兴村:我所2017年3月份联系非贫困村以来,认真开展对接各项工作,入户走访了解插花贫困户家庭情况,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是对复兴村12户插花贫困户进行摸底调查,有易地搬迁6户(目前全部入住),低保户2户,五保户2户;二是积极协助申请通村道路硬化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100万元;三是大力实施文化扶贫,提升村民文化素质,赠送书籍150余册,价值5000元;四是复兴村贫困户蒋得润家庭情况特殊,两人残疾(蒋得润肢残、妻子智力残疾),工作队通过社会关系联系上海王女士从2017年5月起每月捐助500元至今,同时,工作队成员农忙季节帮助收割油菜,组织全所干部职工捐助过冬衣物10多套,送电视机一台。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总编制2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6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公路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单位聘用临时协助执法人员20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本年收入合计379.95万元(包括2016年度返还额度20.54万元, 占5.4%),(其中基本支出296.56万元;项目支出83.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9.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8万元,下降6.5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8万元,下降6.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支出决算为2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支出2140101:支出决算为24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数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3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数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5万元,比2016年减少30.59万元,下降25.41%。(主要是车改后执法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79.9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信息化不够扣1分;二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好扣1分;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各扣2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单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指单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6.交通运输2140101:指为保障完成道路路产路权维护、道路清障和道路交通综合执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2210201:指单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