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做好体育健身咨询及培训等工作。
2、负责中心场(馆)的开放和管理,为群众体育健身提供服务,为市城区应急、避险、集会等提供场所。
3、组织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庆典等活动。
4、承办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推进,确保帮扶村脱贫摘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努力抓好脱贫摘帽“决胜年”。认真落实“六个一”、“五个一批”,加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驻村干部队伍建设,下足“绣花”功夫,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合理制订发展计划。为确保青岭村2017年脱贫摘帽,根据实际制定了《2017年结对帮扶大石镇青岭村工作计划》。三是加强产业项目帮扶。协助争取项目资金800余万元帮助青岭村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休闲旅游业,打造青岭村绿色稻麦及稻鱼共生种植示范基地620亩、果蔬基地240亩,完成村道的黑化,完成省旅游扶贫示范村、省环境优美示范村、二A级景区的评定,有力带动了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产业增收效益明显。四是落实技术指导培训。对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人员进行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举办2次劳动力技能实用技术培训讲座,受训人数达100人以上。五是突出重大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结合下基层活动集中走访慰问,对体育中心帮扶的贫困户统筹安排物资达5万余元进行慰问,让贫困户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六是扎实开展“四大活动”。积极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四大活动”,组织帮扶干部义务劳动,与贫困对象“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拉近了与贫困户的距离,增进群干关系,化解了矛盾。七是突出改善民生设施。体育中心投入6万元体育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村体育文化设施建设,协调第二批专项改厕、改厨、入户路、院坝硬化项目资金6万元投入非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改善当地群众体育文化设施、提升生产生活条件,使贫困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二)完善制度、优化管理,场馆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努力抓好体育场馆安全“平稳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引进专业队伍规范日常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场馆物业服务,顺利完成国卫迎复审和国家环保督察工作,引进广元市瑞锦物业管理公司帮助规范了体育场馆安全卫生等日常管理。三是加强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体育场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对各种消防装置、体育设施和门窗进行检查,对损坏及有故障的设施立即修理和更换。针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配电室和场馆用电设施设备邀请电力部门专家进行了检修维护,体育场内场维护、综合训练馆和彩钢棚维护由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了施工。四是完善体育场馆安保管理。充实安保人员力量,不断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安保人员巡查制度,对体育场安全工作实行24小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体育场馆运营安全落到实处。五是优化体育场馆运营环境。做好体育场绿化美化工作、光亮工程,为健身的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健身环境,为市城区应急、避险、集会等提供场所保障。
(三)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积极做好体育场馆运营,不断挖掘体育产业开发潜力,努力抓好体育产业“推进年”。使体育产业化经营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体育场馆运营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已超额完成区级下达的全年非税收入任务,上缴财政1093142.00元,完成率达156%。二是立足实际、主动对接,全力做好体育公园招商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安排,我们积极配合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单位对原体育中心升级改造成利州体育公园进行了一系列的研讨论证,完成体育公园规划方案的征集,优化了《利州体育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积极推进体育公园项目建设进度。
(四)统筹部署、优化服务,全民健身后勤保障有力
一是充实全民健身保障服务保障组,由中心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做好全民健身服务,抓好体育民生“保障年”,形成了全面联动、共同参与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将全民健身服务纳入体育惠民专项行动,结合实际,专题谋划、专项实施。三是将全民健身服务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并重发力,持续强力推进,营造出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的良好氛围。
(五)指导细致、主动作为,体育惠民取得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工作,抓好全民健身“惠民年”。积极组织参与制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10余场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知识7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套,完成健身咨询达万余人次。二是重视辖区体育人才的建档培养工作。引进皮划艇、摔跤、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知名教练,加强青少年体育人才队伍的培养,在2017年四川省青少年皮划艇、摔跤锦标赛中取得了10金4银2铜的好成绩,代表四川参加2017年全国皮划艇青年锦标赛,获得2个第四名、3个第五名、2个第六名、3个第七名,取得历史性突破。队伍组建、人才引进等各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青少年运动员培养成果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强力抓好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制度,向公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对体育场内健身设施,包括综合训练馆室内乒乓球、羽毛球、舞蹈室、健身房坚持面向社会对外开放,举办了乒乓球、羽毛球、瑜伽、舞蹈等体育项目培训班,聘请了专业教练定期进行培训和领舞,集中开展体育讲座、技能培训12场次,并完成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免费开放及全民健身日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全年,体育场馆免费开放350天,体育锻炼120000人次以上。四是引导体育协会健康发展。全力为羽毛球协会、乒乓球协会、老体协、体育舞蹈协会、篮球协会等做好指导、服务,促使各协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五是积极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庆典等活动。先后承办了利州区2017年庆元旦?迎新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汤山温泉杯2017年全国健身秧歌健身腰鼓及手拍鼓大赛、全国健身秧歌健身腰鼓及手拍鼓展演、2017年四川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四川省第八届健身秧歌”比赛、“2017年四川省老年人健身广场舞”比赛、广元市老年人门球比赛、广元市“2017年老年人中国象棋” 比赛、“广元市第二届市运会”、广元市气排球比赛、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开展,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掀起了全民健身的热潮。六是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送健康活动。在全区各乡镇、社区、学校、机关大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组织5000余人次参与了体质监测。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属利州区体育局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根据利州区委编委《关于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广利编发[2013]6号)、《关于给区体育中心增核事业编制、增设副主任的通知》(广利编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核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干部4名,工作人员9名。2017年增加编制1名,现实有编制17名。内设办公室、计财股、场馆股、业务股。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0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100%。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本年支出合计33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28%;项目支出161.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0.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8.27万元,增长10.38%。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8.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84.56万元,增长34.7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56万元,增长34.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73万元,占8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万元,占5.20%;医疗卫生支出5.70万元,占1.74%;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10.25万元,占3.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37.0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7年决算数为15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审核,故费略有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占2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78.0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体育赛事、体育公园招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2016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园招商引资、各类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庆典等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审核控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体育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044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5913万元,增加11.67%,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体育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执行管理情况、支出绩效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2、评价结论及下一步措施:2017年,广元市利州区体育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也存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4.9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9 |
|
目标管理(5分) |
4.9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9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8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7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6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是指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税、电等基本建设反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1)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3)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农林水反映农林水支出-农业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农林水支出-农业方面的支出;
(4)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反映为预防和补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灾、旱灾等发生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支出-扶贫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励金;
(9)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事务:反映除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