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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天瞾山林场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2-28 15:45 字体: [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职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广元市利州区天瞾山林场(原广元市天台林场)于1958年建场,主要以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重要职责任务。是全额财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森林经营总面积1.9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6万余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6.5%以上。

2、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森林有害生物的预测与防治。二是完成林区内古树名木调查与保护。三是完成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欧洲云杉实验基地抚育、施肥及日常管护,野鸦椿、母树林、苗圃日常管护。四是加大产业发展。五是全面加强林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整治,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六是成功创建省级及国家级森林小镇。七是完成护林防火任务,全年无森林火险发生。

     二、部门概况

我场现有职工总人数79人,其中在职职工40人(编制数为40人),退休职工3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6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6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4万元,占0.26%。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 56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04.64万元,占89.47%;项目支出59.40万元,占10.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64.0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9万元,增加2.6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2.6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68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15.09  万元,增长  102.76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6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51.54万元,占80.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5万元,占10.7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1万元,占3.98 %;住房保障支出28.09万元,占4.99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0.55万元,完成预算 106.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6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2.41万元,完成100 %。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41万元。

3.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51.54万元,完成预算 116.24 %。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391.64万元;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3万元;农林水支出-森林资源管理4万元;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0.5万元;农林水支出-动植物保护2万元;农林水支出-林业检疫检测1万元;农林水支出-其他林业支出49.4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8.09万元,完成预算 100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09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02.70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67.0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43万元、津贴补贴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1、奖金0.17万元、绩效工资106.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0万元、抚恤金13.61万元、生活补助51.18万元、住房公积金28.09万元。
  公用经费3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6万元、印刷费1.45万元、电费2.25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2.38万元、维修(护)费1.48元、会议费0.78万元、培训费1.46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福利费7.02万元、其他交通费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7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97.8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 0.0018万元,下降 0.2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05万元,下降  0.1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去年支出减少。公务用车减少的原因为加强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占 6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占  39.6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60人,共计支出2.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用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一辆,通勤车一辆,森林防火巡护车一辆。

)预算绩效情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7年度部门单位预算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502.70万元,实际支出  502.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还有待完善,二是项目推进缓慢完成率不高,三是制度建设、人才培育、机制创新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严把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强化项目指导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将项目落实到天到点;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制,提升工作效率。

(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是指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税、电等基本建设反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1)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3)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农林水反映农林水支出-农业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农林水支出-农业方面的支出;

4)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反映为预防和补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灾、旱灾等发生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支出-扶贫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励金;              

      9)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事务:反映除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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