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2-27 17:06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4、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等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5、指导社区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生产总值实现8.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0.6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1.7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2833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4%。储备了体育公园、橄榄园红军小学等重点项目,正加紧开展国道212线南山隧道工程征收拆迁工作和南山排洪大堰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重点跟踪推进义乌小商品城、川北电子城、椰岛酒店、都市名人综合体等项目,为全街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承载支撑;大力发展“互联网+”等新经济,“逢集网”、“义乌购”电商交易平台平稳运行,为辖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有效地推动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着力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积极为当地引进四川百草丰源等3家企业,共计流转土地90余亩发展种植业,有效提高了土地附加值。

二、部门概况

我办2017年所设部门为党政办(内设综治办)、经发办(内设财政所、安全办)、社会事务办、城建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与2016年比无机构增减变动。2017年底南河办事处在编数52人(其中:公务员人数为28人,工勤人员为8人,事业人员为16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南河街道办处本年收入合计86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58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0.59万元,占0.07%。

2017年南河街道办事处本年支出合计92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93万元,占85%;项目支出139.61万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南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6.58万元,支出925.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43万元,减少7.91%;支出减少10.21万元,减少1.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1万元,减少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南河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81万元,占55.9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5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6万元,占7.04%;医疗卫生支出64.57万元,占6.97%;城乡社区支出97.37万元,占10.52%;农林水支出128.26万元,占13.85%;住房保障支出40.78万元,占4.40%;其他支出2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08:2017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01(款)03(项)01:2017年决算数为431.43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01(款)03(项)02:2017年决算数为21.50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01(款)06(项)01:2017年决算数为13.33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01(款)31(项)01:2017年决算数为50.93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01(款)31(项)05:2016年决算数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204(款)02(项)02: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款)99(项)99: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2017年决算数为6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7(项)16:2017年决算数为39.74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10(款)11(项)01:2017年决算数为2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类)212(款)01(项)01:2017年决算数为8.37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12(款)01(项)02:2017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12(款)03(项)03:2017年决算数为4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业水(类)213(款)02(项)34: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13(款)03(项)14:2017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13(款)05(项)99:2017年决算数为6.90万元,完成预算100%,(类)213(款)07(项)05:2017年决算数为11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2017年决算数为4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其他(类)229(款)60(项)02: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南河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17万元、津贴补贴99.77万元、奖金9.46万元、绩效工资6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3万元、生活补助121.39万元、奖励金0.42万元、住房公积金40.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万元。
  公用经费10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95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5.16万元、邮电费5.47万元、差旅费7.73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5.36万元、公务接待费4.27万元、劳务费1.92万元、工会经费3.40万元、福利费11.73万元、其他交通费26.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01万元,下降53.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7月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办公务用车2辆收归区政府统一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国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850人,共计支出4.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扶贫攻坚、创卫迎复审、党建阵地建设、安全社区创建、其他项目日常检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河街道办事处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南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2万元,比2016年减少0.53万元,减少0.8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南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安办、爱卫办、党政办购买照相机、办公桌和多功能一体机以及财政调拨固定资产组件接口主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南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6年8月收归区政府统一使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139.61万元,覆盖率达到15.07%。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能够保障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了绩效目标。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1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1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08:指人大事务代表工作经费、(类)201(款)03(项)01: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类)201(款)03(项)02: 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01(款)06(项)01:指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类)201(款)06(项)02: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01(款)31(项)01: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类)201(款)31(项)05: 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类)201(款)99(项)99: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207(款)04(项)99:指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款)99(项)99: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4: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05: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15(项)01: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1(项)01: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类)210(款)05(项)01:指行政单位医疗。

11.节能环保(类)211(款)04(项)01:指自然生态保护。

12.城乡社区(类)212(款)01(项)01: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类)212(款)01(项)02: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12(款)03(项)03:指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3.农业水(类)213(款)02(项)34:指林业防灾减灾;(类)213(款)03(项)14:指水利防汛、(项)99:指扶贫其他扶贫支出;(类)213(款)07(项)05:指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