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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城乡居保高质量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1-03 15:41 字体: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决策部署,利州区城乡居保局推行“三大举措”,与税务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圆满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与税务成立现场应急服务小组,居保局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政策、基础数据、征管流程、其他资料等收集准备和移交工作。

(2)健全沟通机制。在职责划转过渡期,征缴股室对参保信息整理归类,确保数据准确,加强与税务部门业务沟通协调,指导税务人员征缴业务,做好各项工作,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3)强化责任担当。今年1月1日起征缴工作由税务机关接手,在过渡期间,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对于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仍由居保局负责,待完成征收工作任务后,于3月31日前完成征管职责划转,自4月1日起全权由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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