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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评议“利州区大石镇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造林补贴项目”的公告

发布机构:大石镇 发布时间: 2018-12-12 18:05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评议“利州区大石镇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造林补贴项目”


大石镇拟实施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项目。现公开评议2018年林业造林项目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造林补贴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利州区大石镇高坡村、冠山村、前哨村3个村的行政区域内。

项目建设规模:总造林面积766.5亩。

项目投资:753268.6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353834.00元,自筹资金399434.60元。

二、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在利州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才能报名参加大石镇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造林补贴项目,优先安排本地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的基础上,可在全区范围内择优聘用其他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担工程。

(二)承担造林项目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本着林业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并重的原则,在保证造林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要优先保障社员的劳务收入,项目劳务费用占到其承揽项目政府投资的45%以上,劳务费用60%以上由贫困社员获取。

四、报名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812179:00时至1917:00时。

(二)报名地点:利州区大石镇林业站办公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一是合作社营业执照、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贫困社员确认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并上交复印件一份;二是合作社成员名单、合作社贫困社员名单复印件一份;三是合作社林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复印件一份。

五、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评议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2269:00时前,地点:利州区大石镇林业站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评议申请文件,评议人不予受理。

六、评议时间和地点

1.评议时间:201812261000时(北京时间)。

2.评议地点: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七、信息发布

本次评议公告于20181210日至14日在大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发布,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评议人: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金龙路418

人:王磊

话:138****0014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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