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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7-28 17:27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降低办公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全市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的通知》(广府办函〔200729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实施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电子公文传输的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从即日起,除未列入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的单位外,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与各单位之间的非涉密公文和刊物交换均实行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双方单轨运行,不再收发非涉密纸质文件。即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所有非涉密公文仅通过网上传输,不再发送纸质公文;各地各部门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报送非涉密电子公文时,只需传输电子公文。

(二)区政府办将根据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运行情况和网络建设情况,待时机和条件完全成熟时,及时开展其余单位的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全面实现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单轨运行。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硬件设施。列入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的单位要及时配备计算机、彩色打印机等硬件设施,并安装ApabiMakeroffice等相关软件及方正字库。

(二)确保网络接入。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在广元市利州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上运行(http://10.92.1.14/exchanger),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收文单位名称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凡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区级单位,请与广元市电信公司联系(联系人:邓尹虎,电话8820207)。

(三)明确工作职责。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由各单位的公文处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人员要及时签收、发送电子公文并进行处理。因受文单位不签收或不按时签收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文单位负责。电子公文的管理方式等同于纸质公文。

(四)及时报送资料。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2010810日前将分管文秘工作领导、文件收文人员名单(姓名、联系方式)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股。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机要室(电话:3271558)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股(电话:3261540)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首批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要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并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同志负责文件的签收、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机要室负责协调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公文上网交换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电话:3261540)。

(二)加强督促检查。公文无纸化传输是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一项重要应用,市政府今年已将此项任务纳入了对县(区)工作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认真部署,并督促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情况进行通报,对签收不及时的将进行批评,对不签收或签收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纳入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电子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电子公文阅读和办理权限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传阅和办理。建立健全电子公文收发值班制度,对紧急公文和重要公文要及时办理,不得在传输环节延误公文处理时限。对在电子公文传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办公室。

(四)加强安全保密。电子政务外网与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要严格进行物理隔离,并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互联网进行逻辑隔离。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要由负责公文无纸化传输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定期更新密码,严防被盗用,确保万无一失。电子公章的管理等同于实物公章。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谁上网、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生网上失泄密和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单位名单

 

 

 

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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