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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石油天然气地震勘探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11-22 15:40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石油天然气地震勘探工作的通知

 

荣山、大石、工农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了配合中石化“大四川、大西南天然气资源战略”,加快四川盆地海相地层的天然气勘探开发步伐,近期,中石化集团公司西南石油局部署了2011年南江西地区二维地震资料采集工作,由该局第二物探大队248队负责实施。为了确保勘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勘探时间范围

201011月开始前期工作,预计20112月底结束,涉及我区荣山、大石、工农三镇。

二、积极配合做好勘探协调工作

(一)地震勘探所涉及的青苗赔付,由施工单位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群众利益、合理进行赔付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现场核实,经农户签字认可,待施工结束后,以现金方式兑现到农户。请你们严格执行本地区的相关赔付标准,并教育引导群众在补偿过程中顾全大局,不随意抬价,不刁难施工人员,不制造障碍影响施工进度。

(二)对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等工程设施,你们给予积极协助,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以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三)为确保地震勘探资料准确,地震施工时需要一定范围内的各种机械在一定时间内停产,以避免机械振动对地震采集质量的影响,配合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停产协调工作。

(四)由于地震勘探涉及爆炸物品,区公安分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给予监督、检查,并指导、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施工中要劝阻群众不得前往围观,以确保施工安全;不得索要、私取或擅自移动爆炸物品,严防爆炸物品丢失。

(五)地震勘探中要大量使用各型仪器、仪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教育广大群众爱护勘探设备、设施和施工标识,不得损坏或移动;不得堵塞和毁坏炮井、炮坑。对损坏或毁坏上述设备、设施或标识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O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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