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3-0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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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向永东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伍荣华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戴 鹏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光 区审计局局长
郑启洪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 剑 区财政局局长
姚 勇 区国资局局长
杨忠银 区融资办主任
何其凤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由杨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结束后,该机构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区审计局: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协调、配合市审计组对区本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并督促相关部门及单位填报和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协调、配合市审计组对区本级的审计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配合市审计组对区本级政府债务的审计工作。
区国资局:负责督促公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区融资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向市审计组提供资料。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