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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政审批高效服务机制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2-14 15:11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利府办函〔2015〕183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政审批

 

高效服务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建立PPP项目行政审批高效服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PPP中心等部门,建立PPP项目工作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协调处理PPP项目行政审批具体事务。区级相关部门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业务股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共享、多方联动、无缝对接、合力推进”的原则,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PPP项目审批进度。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对区级PPP项目审查审核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和项目资料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落实专人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各PPP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加快项目推进力度。

    二、优化审批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一个窗口专门受理PPP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项目限时办结。根据项目业主需要,开展好PPP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区级各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不必要的审批材料,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精准服务,确保PPP项目限时办结。一般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重大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只需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一律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对时限要求特别紧急的PPP项目,可采取先照后证、前置后补、容缺预审等措施,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严格目标考核。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将该项规则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区PPP中心、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对服务效率高、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时予以体现。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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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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