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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6-15 16:03 字体: [ ]

        

广利府办函〔201672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元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广节能减排办〔20162号),2016612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14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为开展好全市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宣传合力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统一安排部署,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节能低碳,在全社会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委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国家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安排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宣传活动。

    二、紧扣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内容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紧扣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重点加强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大力宣传认真落实《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的节能低碳行为,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简约、绿色、文明的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低碳、循环的方面转变。

    三、创新宣传模式,注重宣传实效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落实宣传资金,创新宣传模式。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区级相关部门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上做表率,掀起节能减碳活动的高潮。鼓励相关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牵头部门要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并于201672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宣传活动照片(5张)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和交通能源股。

 

  人:薛春山,电话:13981240535

电子邮箱:931478937@qq.com

 

附件:1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22016年广元市利州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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