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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6-22 14:48 字体: [ ]

        

广利府办函〔201677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并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李兴鸿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刘素英    区政府副区长

    杨晓林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向坤道    区政府副区长

    阳定兵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人武部部长

    何坤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金融办主任

    刘平元    区水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区委农工委、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重点办、区武警中队、区消防大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杨继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指挥长、副指挥长工作职责

    指挥长李兴鸿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督促全区江河、水库、山洪沟安全度汛及洪涝灾害处置以及全区抗旱工作。

    副指挥长刘素英: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学校灾害防治和处置,指导协调医疗机构开展水旱灾区疾病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副指挥长杨晓林: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副指挥长向坤道: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应急抢险车辆组织;督促指导公路交通、水上运输灾害防治和处置。

    副指挥长阳定兵: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工业企业灾害防治和处置。

    副指挥长辛俊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因强降雨及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城镇防洪及险情灾情处置。

    副指挥长赵爱: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民兵预备役、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副指挥长何坤德: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

    副指挥长罗兵: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联络工作。

    副指挥长刘平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江河、水库、塘堰、农灌沟渠、乡镇供水水厂安全度汛;组织与上级防指的洪水调度方案衔接;及时处置江河、大中型水库等洪涝灾害险情、灾情;负责全区抗旱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拟制、修订民兵抗洪抢险预案;组织全区民兵预备役人员,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工作;抓好全区民兵抗洪抢险分队编组训练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抓好公安干警、武警官兵组成的抗洪抢险突击队、防汛机动抢险队日常训练、应急备战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汛前加固等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工作;从计划安排上为城镇防洪规划和江河整治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

    区委农工委: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区农业旱、涝灾情和畜牧业受灾情况。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全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镇房屋、建筑工地的度汛安全;研究解决城镇排涝问题;及时处置城镇洪涝灾害险情、灾情。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研究制定、推动实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防治措施,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电力、燃油、供气(工业及民用燃气)等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防汛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协调各运营商保证防汛信息系统网络稳定畅通,优先保证防汛信息传递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损坏线路的修复,排除故障。

    区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场所落实防汛措施。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进行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措施落实,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工作,组织排查各类学校防汛隐患,加强学校防汛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确保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旱、涝灾后救助工作,做好灾民救助所需物资、资金准备,及时有效地开展灾后救助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组织分配;做好防汛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桥涵防洪安全和抢险抢修,确保通畅;确保城镇公共交通系统正常运输;负责通航水域船只航运安全监管和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征用所需社会客、货运输车辆、船舶。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组织种苗、饲草、农药(兽药)和防汛抗旱机具等物资的储备、调剂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全区林业园林系统防汛工作;做好林区防汛抗旱工作以及汛期漂木管理、旱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督促城镇湿地公园、苗圃、绿地和行道树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储备防汛抢险木材;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砍伐林木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保障洪涝灾害抢险救灾现场非特种救援装备供应;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开展防汛宣传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督促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加强汛期安全管理,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防止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区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灾情,制定抢险救灾措施;负责汛期灾情对外发布。

    区重点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管全区重点项目防汛工作。

    区武警中队、区消防大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抗旱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和稳定秩序等任务。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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