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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7-01-20 16:55 字体: [ ]

广利府办函〔20176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川办函〔2015108号)、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市(州)人民政府考核办法的通知》(川林发〔201657号)、《广元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县区人民政府考核办法》精神,拟开展 2016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自查清理。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2016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填写《广元市利州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对开展相关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17127日前报送区林业和园林局。

二、切实加强检查核实。由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小组在20172月中旬前,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各地执行目标责任制自查评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联系人:雍波,联系电话:13808129219,qq邮箱:694986689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0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考核指标

指标数

分项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结果

备注

森林资源培养

35

1

地保有量

10

任期末和年度未达目标值的不得分,本次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2

森林面积

5

期末未达目标值的不得分,本次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年度净增长未达目标值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扣1分。

3

森林蓄积

5

期末未达目标值的不得分,本次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年度净增长未达目标值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扣1分。

4

林覆盖率

5

期末未达目标值的不得分,本次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年度未达目标值的,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1

5

造林任务完成率

10

1.人工造林完成率(%):任务完成为100%,成活率85%以上为完成;2.森林抚育任务完成率(%):85%以上为完成;3.苗木质量合格率(%):达到国家、省执行标准100%为合格;4.义务植树尽责率(%):尽责率80%以上为完成。(以上四项指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15

6

森林采伐限额分解下达情况

5

1.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合理、公平,无上访信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当地政府下发文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7

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5

1.严格执行区下达给各乡镇办的采伐限额指标的得5分,超限额采伐得0分;2.采伐伐区执行了“划拨、公示、检尺台账、伐区验收、更新造林验收”得5分,每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林地保护管理

10

8

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6

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本乡镇办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100%6分,出现1次不得分。

9

林地保护利用

4

经区林业和园林局审核批复的临时征占用林地的乡镇办2年期满,恢复植被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森林资源保护

36

10

森林防火

6

1.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0.5‰的不得分。2.每发生1次森林火灾扣2分,扣完为止。

11

林木有害生物防治

4

1.开展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的普查、监测、枯死木清除等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2.成灾率控制在(‰)以下,超过不得分。

12

生态公益林管理

3

管护合同签订率(%),签订率100%3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3

森林采伐管理

5

1.不按采伐程序严格审核、审批,而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现1次扣2分;2.无证采伐林木的,发现1次扣2分。

14

野生动植物保护

2

1.发现1次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扣1分;2.发现1次乱挖野生植物的扣1分。

15

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3

1.发现1起无证木材经营加工的扣2分;2.发现1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扣1分。

森林资源保护

36

16

木材运输管理

3

本乡镇办辖区发生1起无证运输的扣1分,扣完为止。

17

林权纠纷调处

2

林权纠纷调处率(%),调处率100%的得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8

林业执法监督

3

本乡镇办范围内林业执法监督到位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9

林业案件查处

5

林业案件查处率(%),查处率达到100%的得5分,每少查处1件案子,扣2分,扣完为止。

林业项目资金拨付使用

4

20

林业资金管理

4

及时拨付和兑现(%):拨付兑现率达到100%的得4分,挪用截留不得分,达不到兑现比例标准的不得分。

保障措施的落实

5

21

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

5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与各村(社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扣5分,或者虽签订责任书但未进行考核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未召开的扣3分;

3.基层林业组织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扣3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发现1处扣1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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