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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祀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28 13:41 字体: [ ]

广利府办函〔2017〕29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清明祭奠活动文明、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成立由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辖区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城管等部门参与的清明节安全祭扫协调领导小组,结合清明节祭祀特点,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做到指挥有力,措施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强化舆论引导,倡导生态祭祀

    各地各部门要以电视、报刊、广播等为载体,通过开设专栏、制作展板、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重点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新的殡葬理念。积极倡导广大群众通过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及参加社会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祭祀氛围,使崇尚科学、尊重自然、移风易俗成为节日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主流

    三、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平安清明

    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文明祭奠活动。

    区民政局要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制止偷埋乱葬和违规修大坟建大墓行为,并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为群众祭奠做好服务;

    区林业和园林局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扑救;

    区公安分局要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持秩序,及时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

    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区安监局要对殡葬服务单位和重点祭奠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活动;

    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强巡查力度,防止乱占耕地修坟建墓行为,打击非法提供墓地行为;

    区城管分局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包村(组)、社区干部负责人责任,通过巡查,依法查处在市区道路、广场、小区及嘉陵江、南河两岸等公共场所随意焚烧祭品的行为。各地要密切配合辖区内公墓、重点工程坟墓集中搬迁安置点群众祭扫活动的引导和管理,确保群众安全、文明地开展祭奠活动。

    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对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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