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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岗位AB工作制》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2-07 09:19 字体: [ ]

        

广利府办函〔2017〕136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岗位AB工作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岗位AB工作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岗位AB工作制

 

为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更好地树立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区政府领导岗位AB工作制,是指区政府A岗领导因各种事由离岗,B岗领导应主动接替顶岗,工作上相互补位,确保区政府工作运转正常的一项工作制度。

第二条  A岗领导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领导要主动顶岗,待A岗领导返岗后,B岗领导再将有关工作移交A岗领导。

第三条  B岗领导在A岗领导离岗期间主要代为行使参加会议、对外接待、处理紧急事务和公文等岗位职责,享有A岗领导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领导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  B岗领导在顶A岗领导期间,应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AB岗领导不得同时离岗,若遇特殊情况,AB岗领导都不在岗,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安排临时顶岗C岗领导,待A岗领导或B岗领导返岗后,C岗领导再将有关工作移交A岗领导或B岗领导。C岗领导在AB岗领导离岗期间主要代为行使参加会议、对外接待、处理紧急事务和公文等岗位职责,享有AB岗领导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B岗领导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C岗领导在顶AB岗领导期间,应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AB岗设置情况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AB岗设置情况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超与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杨晓林互为AB岗;

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振之与区委常委、副区长花圣卓互为AB岗;

副区长何开莉与副区长张磊互为AB岗;

副区长梁培利与副区长杜剑互为AB岗;

副区长江建斌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张耀武互为AB岗。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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