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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2-01 08:09 字体: [ ]

        

广利府办函〔2018〕5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冬季是燃气用气高峰,也是燃气事故多发和易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燃气安全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城镇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加大日常入户安全检查力度,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协调工作,认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全力整治安全隐患。

 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订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将燃气安全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经营单位要在燃气储存、灌装、瓶库、调压站等场所内安装燃气泄漏自动监测和报警控制系统,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责。

三、严格排查燃气安全隐患

由区住建局牵头,安监、质监、工商食药、燃气企业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我区用气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加强储气设施、调压站、燃气管网、各类灌装站、加气站及附属设备等关键区域的安全检查,加强机关、学校、医院、宾馆、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做好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既不整改又不落实防范措施的用户应停止供气。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城镇燃气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运行状况安全检测,按规定对运行时间较久的城镇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估。要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提高安全科技防范水平

要通过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等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利府办函〔2017〕21号)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安装燃气报警自动切断装置,有效预防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学校、医院、敬老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优先安装,确保2018年春节前实现全覆盖;引导老用户要及时安装,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区住建局要指导新建、改建、扩建商业楼盘将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纳入初装一并予以实施,从设计报建开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图审机构对施工设计图要严格审查,工程验收部门要纳入工程验收范围。并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楼盘住户燃气报警切断装置进行验收。

五、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公众对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引导燃气用户采用科技防范手段,降低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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