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2-0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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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函〔2018〕10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9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6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超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江建斌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罗 兵区金融办主任
刘茂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范 嘉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曾 江区民政局副局长
彭 周区财政局局长
冉龙戈区国土资源分局总规划师
吕雪梅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尹 明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任连江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正科级干部
各乡镇(街道)分管金融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由罗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实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