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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设立工业发展基金 有效缓解企业融资瓶颈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7-24 16:36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和促进经济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十五条措施〉》(广府办发〔2015〕23号),我市设立了初始规模为1亿元的市工业发展基金,并出台了《广元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工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缓解我市企业融资周期较短、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方式较少的难题,实现工业经济健康滚动发展。

《办法》所称的广元市工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工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基金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市政府出资部分组成。基金扶持对象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管理科学规范、行业优势明显的工业企业、与市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银行、市政府出资建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基金支持方式有四种,一是定向增加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强担保机构风险承担和融资担保能力。支持和引导我市政府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增强业务能力,扩大工业企业担保业务,改善我市企业融资环境;二是安排应急转贷资金,扶持工业企业度过贷款转贷困难时期。安排应急转贷资金,对经营情况较好、银行信用较高、未出现资不抵债的工业企业应急转贷提供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0天;三是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吸引银行资金向重点项目积聚。主要为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当年新增贷款进行贴息,单个工业项目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利息总额的50%,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四是补偿银行针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的不良贷款,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工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了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银行因贷款风险增加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难度,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做好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基金按照“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择优支持、严格把关、公开透明、依法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资金利息、使用费等收入计入本金,滚存使用。

市工业发展基金设立标志着我市缓解工业企业融资困难四项机制建立,将会对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工业企业投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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