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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四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24 14:17 字体: [ ]

         2017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县域城镇新建居民区不按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3月23日,记者获悉,四川正式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班级

  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一个四四方方的教室,学生们坐得满满当当。对此,家长们最担心的是班上孩子那么多,老师管得过来吗?老师有精力关注每一个孩子么?

  意见明确,四川将消除大班额计划。具体要求是,四川的市、县级政府要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2017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消除大班额情况将与中央和省相关义务教育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挂钩。2017年起,四川将消除大班额情况作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一票否决”指标,没有按规划消除大班额的,不得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复查。

  
待遇

  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毋庸置疑,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保障要素,如何发挥其功效实现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说,“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具体来说,一方面是工资待遇的提高,另一方面是教育水平的优化配置。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另外,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或薄弱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就近入学

  城镇新建居民区配套建学校,否则不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硬件方面,校舍的建设被提到重要位置,同时要求办好乡村学校和规划建设城镇学校。

  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人口稀少、偏远不便的地区则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这当中,提出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学前教育。

  在县域城镇,实施意见则明确,新建居民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学位供给和就近入学需要。总之,未按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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