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四川省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贡献。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采用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后一般区域的次序,梯度推进,全面覆盖。优先安排6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等重点流域周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区位和经济条件差异,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同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为达成目标,方案明确了“三步走”路线图——
2018年至2019年为推进阶段,将扎实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6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所辖行政村、16282个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2020年至2021年为攻坚阶段,将持续开展“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长江干流四川段等五大重点流域周边行政村和持续创建的幸福美丽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2022年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根据方案,2018年底前,各市(州)应以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