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四川实施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8-14 15:01 字体: [ ]

        

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出台系列改革措施,减少企业和社会电费成本,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写在《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的目标任务,为社会用电增加信心。

  8月9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最新印发《意见》,即将全文公开。接下来,四川将遵循《意见》要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和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提高电价支持政策精准性,拓展水电消纳途径,促进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融合协调发展。

  “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利于促进产业发展。”《意见》指明,此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将从扩大和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加大电能替代力度、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促进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融合协调发展等方面着力。

  《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间期限。在重点任务方面,将完善市场化交易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在交易对象、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方面尊重市场选择。综合运用市场、计划、价格等手段,将电价扶持导向与产业区域布局、产业培育方向结合起来,根据现实基础和产业对电价承受能力进行“分类施策”和“精准降价”,突出对重点产业和绿色高载能产业电价支持力度。推进“专线供电”“直供电”试点,制定试点方案,在弃水严重的电源点就近开展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支持持省属电网因地制宜在达州、宜宾等地现有供区,有效利用其电价形成机制灵活优势,深化改革降低电价等。

  同时,鼓励企业实施电能替代,鼓励居民用户多用电,提高终端能源消费的电能消费、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见习记者 杨金祝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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