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
《广元市利州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0—2025年)》修订意见和建议的
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全面建设我区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将《广元市利州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欢迎各企业、各单位、各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9日(公示期一个月)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博文街68号,电子邮箱:lzqwsjkjbgs@163.com,邮编:628017,电话:0839-3213039)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广元市利州区“十四五”区域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十四 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四川省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广元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健康广元2030”规划纲要》《“健康利州2030”规划纲要》《利州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定位、配置标准及发展要求,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医疗资源的现状
利州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嘉陵江上游,位于广元市主城区,幅员面积1538.53平方公里,辖10个街道、8个乡镇(其中,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辖区内,其医疗卫生工作由利州区承担),总人口63万,到“十三五”末我区人口预计达到70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0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50人,是广元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截至2020年底,区本级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41家,其中,公共卫生机构4所(区疾控中心1所、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1所、妇幼保健站1所、公共卫生指导中心1所),区级医疗机构3个(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村卫生室18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家,民营医疗机构1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中医备案诊所)410个。核准病床24715张,每千常住人口4.4张。有卫生技术人员3304人,执业(助理)医师1493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7人;注册护士1811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1.92人。乡村医生203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 63.8万人次,入院人数3.1万人次;评选出2名四川省名中医,14名广元市名医、30名“十佳护士”、100名优秀护士,20名首届利州好医生、4名利州区第六届“科技拔尖人才”、20名利州区行业名人, 1名被评为第六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国家肿瘤微创治疗示范中心、区域眼科治疗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建成省、市级重点专科18个。建成4家城市社区医院、10个“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1个“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 150个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建成利州区远程诊疗“一平台、三中心”,建成12家数字化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价级别三级机构2家。县级医疗机构2星数字化医院2家,基层医疗机构二星基层数字化医院8家、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星级标准,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用、村卫生室门诊费用与医保平台中心实现直接结算。创建为“四川省医疗信息化应用示范县”。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 78.6S岁,婴儿死亡率3.57‰。乙肝、结核等传染病发病率连续逐年下降,艾滋病流行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方病综合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并用,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发展,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十四五”时期将是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期,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紧密合作期,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将推进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长远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期,卫生健康事业也必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条件和环境,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必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速形成新的行业优势,快速提高医疗卫生和医养产业竞争力,构建“医在利州”区域临床医疗高地核心区,“养在利州”区域康养产业高地核心区,“预防为主”区域公共卫生高地核心区,“兴医兴药”区域中医药发展高地核心区,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使我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建立起适应新常态经济特征的卫生健康服务功能定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重要阶段,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落地实施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国家将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新的机遇。首先,改革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任务,必将推动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布局调整;其次改革指向改善卫生健康机构的运行机制,必将推动我区卫生健康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再次改革强调政府责任,必将促进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关注与支持。最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制,各级政府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上的投入力度,必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将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新的拓展空间。
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智能化、数字应用逐步普及,中医药特殊化优势进一步发挥,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乡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到2025年,四川将实施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将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进医、教、研、防、管融合发展,坚持中西并重,强化疫情监测、决策指挥、应急处置和重大科研等能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将在短时间内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防控能力。
《广元市利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健康利州”建设,这是区委、区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将为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提供难得机遇。
2.挑战
我区存在卫生资源总体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较低。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差距较大,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和调整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城乡不同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和配置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城市中心区域资源高度集中,功能重叠。资源总量不足与资源利用率低并存。我区病床使用率75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和执业护士数分别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县级医院“高精尖优”发展不强,服务主责发挥不充分,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及规划设置滞后于区域内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当前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卫生健康需求与高水平医疗服务的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医患关系不和谐,医患矛盾、医患纠纷,甚至医患冲突,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过度医疗现象存在,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虽然随着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居民的看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但由于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依然偏低,在当前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医疗卫生支出由个人承担较大份额的格局也必然会抑制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优质资源严重缺乏,二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一直维持在 80%运行,偏远乡镇医生流失严重。
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逐年递增,由此导致老年疾病增多,医疗负担增加。人口老龄化也考验着我区老年医学和康复体系的能力和水平,到目前为止,我区尚无一所专业化的老年病医院,社区康复病床配置不足。
公共卫生形势依然严峻。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国家、省级标准差距较大,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人群健康主要威胁。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水平有待提高。自2019年以来,我们经历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尽管我们均已成功应对,但居安思危,必须从体系建设入手,建立起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突发事件应对的联动机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源准备、组织准备和制度准备。
随着我区人均期望寿命增加,三孩政策的实施和生育政策不断完善,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人口不断增加,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区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将有力释放。同时新发和传统传染病防治任务繁重,慢性疾病已成为我区居民健康的主要威胁,加上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全区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将明显增加,医疗卫生健康资源供需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医疗服务量的增长和医疗费用上涨问题将日益突出;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公共卫生服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突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任务更加艰巨,都对医疗卫生投入渠道、质量和配置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需要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拓展医疗卫生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卫生领域,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动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持续提升资源配置,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持续提升医院功能、居民健康服务的水平。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党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健康利州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 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 域均衡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统筹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区建设。布局辖区“ 三高建设”,构建区域“ 主干” 有 “高峰”、城区有“高原” 、乡镇有“ 高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围绕服务基层,夯实“三个基石”,构建以区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坚持预防为主,织密“三张网 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救治、应急防护网络;聚焦群 众需求,强化“三期服务”,构建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治疗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健康利州行动,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主题,以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实现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人民群众由被动应对健康问题转变为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大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和中国绿色食品工业名城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系统整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坚持系统整合,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强化全行业与属地管理,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坚持需求导向,提质扩能。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办医创等达标,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坚持均衡布局,重心下沉。加快优质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强化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高水平省级专科联盟、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利州区医共体建设,建设一批四川省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临床特色专科,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协同,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撑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本规划执行期限在2020—2025年之间。(详见附件1)
1.总体目标
到 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质量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分工明确、功能齐全、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区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高,医防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 疫情处置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更加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持续强化。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安全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积极争取四川医学中心和四川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利州,积极建设市医学中心和市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公立医院提标创等,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基层卫生服务短板,增强服务能力。
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区中医医院医疗资源扩容,推进利州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四川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在利州落地。形成区中医医院中医“龙头医院”“骨干医院”,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 逐步完善。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 医疗、血站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2.具体目标
按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设置开工建设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达到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区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区第一人民医院达到综合三级乙等医院标准。所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新设置万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建成1个四川省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临床特色科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城市社区医院。
第二章 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
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 、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医院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含优抚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援基层和支援民营医疗机构等任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区办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诊疗,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是政府向区域内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应积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接受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提供康复、康养、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补充。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部分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计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
村卫生室、村计生服务室、社区计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戒毒医疗机构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按照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提供相应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向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提供包括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网络医疗服务等延伸医疗卫生服务。
四、推进卫生健康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市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 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完善联防联控常态机制,共同打造四川医学中心和四川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市城区三甲医院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专家门诊、专科病房,发展在线医疗,建立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统筹布局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延伸拓展。
第二节 资源配置及发展(详见附件1)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之相关土地、房屋建筑、床位、人员、设备、信息等。在不同的属地层级实行资源梯度配置,区级及以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社会办医院按市场需求优先进行布局。根据《广元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到2025年,我区常住人口预测达到70万人。
一、机构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设置
全区根据属地层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市办、区办;医疗机构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企业和事业等机构举办的医院)。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戒毒医疗机构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体设置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及发展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十四五”期间设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所,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一所,区妇幼保健院一所,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一所,区健康教育站一所。全区共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所。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水平,区疾病中心通过新建或改建争创二级甲等疾控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承担利州区传染病治疗工作,区内二级医疗机构设置传染病防治门诊。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区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乡镇(街道)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卫生计生办公室,承担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和计划生育管理等职能,并接受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进一步强化现有综合执法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在“十四五”末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妇幼计生保健机构。现利州区妇幼保健站在广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挂牌,整合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区妇幼保健站,成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保健中心,挂牌在广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承担我区的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乡镇卫生院加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牌子,承担相应职能。
——采供血机构。利州区地处广元市主城区,临床采供血由广元市中心血站承担日常工作,在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二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各设置一个临时储血点,以医联体的形式承担片区内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给。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利州区精神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工作。
——尘肺病康复站。承担辖区内的职业性尘肺病、肺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随访等。
(2)医院
——区人民医院在2023年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
——区办公立综合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和市精神卫生中心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市区两级共建共管,在十四期间创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区办中医医院,在十四五期间争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区第二人民医院,在十四五期间争创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广元优抚医院争创二级综合医院。
——社会办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设置民营二级医疗机构4所:在大荣新区设置一所民营二级医疗机构,为辖区内10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规划床位为100张;三江新区设置民营二级医疗机构,为辖区内20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规划床位为100张。万源新区设置一所民营二级医疗机构,为辖区内10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规划床位为100张;东坝二环路设置民营二级医疗机构,为辖区内8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规划床位为100张。
——门诊部、诊所不受规划限制设置。在城区规划设置医养康养基地3个,支持社会资本发展网络医疗、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等新型业态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职能整合,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区域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均设置一所乡镇卫生院,每个中心卫生院设置一个特色科室。规划设置利州区区域次中心2个,荣山镇卫生院、宝轮镇卫生院在十四五期间建成乡镇中心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整合。原则上每个建制街道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十四五”期间,新设置万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村医同时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生育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与群众工作。在“十四五”期间,所有村全部建成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床位设置(详见附件2)
1.床位总体设置
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8—8.0 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 4.1—4.5 张左右。按照公立医院床位 15% 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量以600—1000 张为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体规模床位数量以50—100张为宜。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配置
(1)公立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59张以下(含妇幼保健站床位),禁止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有条件地区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中医类医院床位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区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自2015年起,单体规模严重超过以上标准区级综合医院应逐年调减床位和诊疗量。鼓励大型医院与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将调减床位和门诊量下沉到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高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
(2)社会办医疗机构。到2025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但在社会资本难以进入的边远贫困地区,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合理配合卫生资源,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要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指导数为1.2张。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对闲置的床位在县域内逐步加以调整,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
表2:“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编制床位配置表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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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编制床位 配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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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编制床位 配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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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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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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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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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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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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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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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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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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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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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山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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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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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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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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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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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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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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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堆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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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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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镇赤化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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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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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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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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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朝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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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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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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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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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街道千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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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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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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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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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天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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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优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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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院煤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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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监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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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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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雪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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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东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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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湘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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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圣仁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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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康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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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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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床位结构。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治疗性床位,增量或转型床位应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中医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 到0.1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34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 数达到0.8 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
提升使用效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 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的预期性指标为1:1.62。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三、二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 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强化综合评价。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医疗机构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推进各医疗机构优化配置床位资源。各医疗机构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结构、床位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实际状况,科学制定床位发展目标。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合理确定医疗卫生床位分布,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需合理控制床位数量,不再新增床位。
三、人力配备
人员总体配备。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达到5.0人,总数达到2781人。执业(助理)医师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2.5人,总数达到1390人。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达到和超过3.5人,总数达到1947人。医护比达到1:1.4。
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万人口疾控人员数达到1.3人,总人数达到72人。妇幼人员每万人口至少达到1人,总人数达到128人。卫生执法监督员达到每万人口1—1.5人,总人数达到61人。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达到3.2人( 其中中医类别0.9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每千人口药师(士) 数 增长到0.54人。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医学中心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市医学中心和市区域医疗中心、区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区、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每万居民有2.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人员专业素质。到2025年,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0%,中级以上职称比达到30%,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均达到现行规定要求(详见附件3)。
四、设备配置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规划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国家规划进行配置,省级统筹规划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 、移动断层扫描(CT)机、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
五、信息资源配置
加快数字健康发展,推进 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 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全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 。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到202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100%,信息化基础全面夯实。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以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 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
一、强化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
加强体系建设。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设置 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明确职责定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专科疾病防治规划、建立专科疾病防治协作网络、拟订防治标准规范、推广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等。
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强化能力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支持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 1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保留现有二级医疗机构生物实验室,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主体,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支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布局省域公共卫生中心。
加强队伍建设。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
提高信息化水平。完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升级。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 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依托现有机构等建设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开展全区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监测与评估。
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共卫生人员 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 。
加强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加强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区医联体协同建设发展。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 哨点作用。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县乡村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配合在全市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医疗卫生演训基地。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急救中心(站) 、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 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优化急救体系
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在区第一人民医院设置利州区急救中心( 站) ,在急救中心下,设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2个急救分中心。受本区卫生康行政局委托,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完善急救站布局,8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急救站,80%村卫生室、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急救站, 加强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2辆救护车。
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配齐相关设施设备,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 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所在地急救机构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
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加快建设利州区卫生应急与急救数据中心(利州区人民医院)。依托市120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
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区乡村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市、县规划布局,加强传染病医院、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
传染病医院建设。区级:支持市三人民医院建成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组建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 (含中医) ,作为全区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 远程会诊中心,区中医医院、区二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床位设置50张,区中医医院组建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 (含中医)。按照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市三人民医院作为利州区定点医院, 依托市级将龙潭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 (哨点) ,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 ,配 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 建设。依托市中心医院在利州区域内规划布局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分中心,在区人民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支持提升市中心医院核辐射救治基地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医院)中毒救治基地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和组建1支快速反应小分队。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加强利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与培训中心(区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提升卫生应急救治能力。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 共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利州区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加快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区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发挥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强化乡村、社区疫情中医药防控,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
二、健全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支持市中医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临床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统筹运行平台于一体的市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区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完善中医急诊临床诊疗方案。
三、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 。全面加强中医药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调度机制和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健全中西医结合救治和联合会诊制度。支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科室和专家队伍,健全区、乡二级中医医院中药应急物资周转储备和核销机制。完善中西医救治同等救助保障机制。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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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利州区疾控中心项目。积极争取广元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二人民医院建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区疾控中心建设1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改扩建区级医疗机构 3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规划布局1—2个社会基本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和1个临床检验中心。
中医药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设:建设利州区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规划布局建设1—2个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心和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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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筑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一、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 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 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8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达标卫生院。 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2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荣山镇卫生院、宝轮镇卫生院)。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农村偏远村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可通过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 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布局和建设25个左右 基层临床特色科室。 持续开展“ 优质服务基层行” 活动,到2025年,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 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
四、推进利州区紧密型县域医联体建设
探索区医院牵头,以其他若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等为成员单位的利州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好利州区医联体和城市医联体,推进区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争创国家医学分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分中心,加快省医学分中心和 省区域医疗分中心建设,持续支持推动市办医院发展,全力推动区办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大病不出区、一般病在乡镇解决。
布局辖区“ 三高建设”,构建区域“ 主干” 有 “高峰” 、城区有“高原” 、乡镇有“ 高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医学中心、省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川北分中心等医学“高峰”落户利州。支持市级公立医院提标创等,建设医学“高原”。
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 1 个县办综合医院和 1 个县 办中医类医院。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加强专科建设,建设 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 五大中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对口帮扶,补齐能力短板,全面提升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 2025 年,力争100% 县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 县医院达到推荐标准。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服务,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 积极作用。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 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 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 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名1-2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 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二、完善平急结合
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 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 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 转化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三、推进分级诊疗
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规范有序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积极推动二 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四、促进学科协作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 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 鼓励将麻醉、检验、影 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 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 一站式” 服务。
专栏 2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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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医学“高峰”项目:支持加快推进五大省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广元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城区医学高原项目:实施利州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支持市中心医院康养项目建设。规划布局新建4家二级民营医疗机构。
乡镇医学“高地”项目:推动荣山镇卫生院迁建,新建宝轮镇卫生院,新建大石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利州区2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县 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上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综合楼、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综合楼、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综合楼、万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综合楼。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能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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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构建以高水平区中医医院为引领,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 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支持区中医医院建设,推动区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疑难危急救治能力和循证研究水平。支持区中医医院争创省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强化区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能力和区域辐射作用,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实施区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鼓励区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利州区中医医联体。加强基础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全面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科室和名医工作室。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阵地建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 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中医阁”建设,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 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发展传统中医诊所 100家。 鼓 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到 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 。
第三节 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打造一批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 科室、“旗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资源缺乏的医疗机构,鼓励将富 集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改建为相应层级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 建设,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高原病防治、不孕不育和微生物耐药问题等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研究制定“宜中则中、宜 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
专栏 3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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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开展区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达到三级乙等水平。新建传染病区,床位达到50张。支持区中医医院争创省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乡镇(街道):补齐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缺口,支持 16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
村: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形成一批中医优势专科,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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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妇幼健康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利州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发展,到2025年力争县(市、区) 均有 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利州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脱落市妇幼保健院,单独建院。支持建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发展妇女儿童专科医院。
二、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支持市中心医院妇儿医院的发展,建立全市、全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全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依托市中心医院妇儿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利州区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等工作任务,建成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逐步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
四、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各级各类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 2025 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 医生达 0.87 名、床位增至2.50 张. 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配备全科医生提 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第二节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大力发展社区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以大众性、普惠性为重点,加强项目储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办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在宝轮镇、三堆镇、荣山镇、大石镇等人口达到万人的乡镇建设婴幼儿托位 ,在主城区优先建设婴幼儿托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 比稳步提升。
二、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
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现有设施、空置场地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利州区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全国活力发展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及省级优质托育服务县、机构创建活动。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
推动利州区老年医院建设,引导城区的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 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 以上。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老年医疗床位,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85% 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 医疗机构。
二、深化医养服务
建立以老年医院、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 和乡村医生为网底的医养服务网络。 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分区合规、流程合理、院感可控的医养服务中心。推进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治疗住院、康复护理、稳定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服务模式。完善医养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医养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床位富余的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 。每年至少为20万 名 65 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服务。 稳步扩大安 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到2025年,除金洞乡、白朝乡范围外的每个乡镇(街道)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中心)为主干,完善县、乡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康复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职业健康检查中心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全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级职业病防治相关领域质控中心。支持区疾控中心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能力
依托市级医疗资源构建利州区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网络,建设命名一批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中心。在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依托现有机构和资源,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计、工程控制技术和装备、工程治理、个体防护等标准研究和技术研发、筛选、推广、应用。
三、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
发挥职业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市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并向利州区延伸。 支持利州区人民医院建成广元市职业病防治院所(职业病专科医院),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床位,承担职业病诊断职责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床位。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 (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支持利州区健康教育所发展,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争取每个村、社区至少有 1名健康教育人员。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 ,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县区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支持广元市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提升精神专科领域医疗、教学、科研等综合能力,同时承担利州区精神病防治工作任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区人民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病房。
二、完善基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 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 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承担康复训练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 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到2025 年,70% 以上的乡镇(街道)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三、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 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 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 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充分发挥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作用,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和躯体疾病多学科联络 会诊制度。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 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支持利州区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康复医院。 支持市区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发展,充分发挥区域性带动作用。区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区人民医院、区二人民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支持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 ,加强基层 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 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 康复治疗师达到12 人.
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二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 和帮扶带动作用。 二三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 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创新康复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支持三级康复医院牵头建设城市康复医疗联合体、康复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医联体,探索建立符合康复医学疾病诊疗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将早期康复、精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第八节 构建优质高效血站服务体系
优化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设置,加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建设,提供血液供应能力,完善血站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心血站建设,配合做好各固定采血点工作, 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对流动采血车、送血车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在利州区中医医院、区二人民医院设置储血点。
专栏 4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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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规划设置利州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广元市托育服务中心,2025年建设利州区 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利州区老年病医院建设。支持 10个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新增 20个分区合规、流程合理、院感可控医养服务中心。
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工程:依托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川东北地区创建命名职业病防治院和区域性化学中毒救治中心。建设7个尘肺病康复站。支持职业病体检单位的发展。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广元市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支持二级医疗机构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病房。
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血站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中心血站的发展,支持区中医医院设置 储血库。在嘉陵、东坝、万缘 、宝轮等乡镇街道人流量大的地段各设1个固定采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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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应用,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 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 方式。 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 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 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 总体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立启动 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 逐步统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评审。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动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将临床价值高且经济性评价好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 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 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 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 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加强门诊共济保障,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按照国家统一 部署,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筹资、待遇、服务管理、委托经办机制。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长期护理 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鼓励探索工 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 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或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 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 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 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利州区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 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第二节 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25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完善医学院 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布局,加大公共卫生医师培养力度。建立公共卫生人才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衔接贯通的培养机制。 稳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 科学合理 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 首席监督员”制度。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全区卫生监督人员3年轮训计划。强化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助产士、儿科医师等人员培训。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毕业后教育培养体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能力建设,严格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强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提升培训质量。重视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培训基地发展,逐步 扩大年度招收规模。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增加住院医师获得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发展和壮大护士和药师队伍。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结合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可在总量内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用好用足空余编制。 推进“ 县招乡用”“ 乡聘村用”。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 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 比例达到 45%左右。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 生乡村医生,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 继续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和人才“ 五进” 活动,每年统筹选派 2名专家人才,培养10 名本土医疗卫生人才。
四、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培训
强化卫生人才资源整合,实行县乡医疗卫生人才统一调配使 用,县级医疗机构每年选派科室骨干医师轮流到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点工作。 加强本土化人才教育培训,结合基层实际和考生意愿,以本土本乡为重点,每年免费培养1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每年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0名,以重点专科建设带动临床诊治 技术提高和人才培养,5年内培养 10 名重点专科带头人。
五、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落实对省外市外高端紧缺人才激励政策,大力加强省外市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部署实施利州区“卫生 健康英才计划”,采取分层分类选拔培养方式,遴选培养一批卫生 健康首席专家、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临床技能名师、基层卫生拔尖人才、岐黄学者、名中医等。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设立与省级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的人才培养项目,推动形成定位清晰、层次 鲜明、分类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市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
第三节 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深化科卫协同、区域协同、军民融合机制,完善全区医学研究科研机构布局,健全各级临床医学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医学临床数据库等科技资源平台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探索建立医学科技创新联合体和研发平台,聚焦医学前沿技术、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第四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到2025年,20% 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区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4级水平。非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增加中医模块,建立兼容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基础数据库。提升基层机构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服务。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到2025年,力争建成10家互联网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信用就医”、人工智能 辅助诊疗等场景应用。
第五节健全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 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 八五” 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到 2025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 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 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专栏5 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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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县级医院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康复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临床药师培训,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乡村医生远程培训,“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培训,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实施卫生健康英才计划。
科技创新: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建立区域临床检验信息共享平台、区域医学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区域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探索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地、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中心。开展数字医疗健康全域创新,打造国内一流的医疗信息创新基建、新应用、新平台示范基地。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远程指挥中心建设、公共卫生风险智能监测点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辆以及防护设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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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利州建设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卫计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对卫计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障各项卫生计生事业的资金足额到位。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中医药、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健康利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健康四川行动及相关工作。学校按规定 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区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国土、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单位)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稳妥推进利州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0—2025年)的全面实施,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1.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求配置主要指标
2.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及发展主要指标
3.2020年全区卫技人员专业素质主要指标
附件1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求配置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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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利州区2015年现状(按53万人口计算)
|
利州区2020年目标(按55.63万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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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院床位数(张)
|
4.4
|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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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立医院
|
2.45
|
3.59
|
社会办医院
|
1
|
1.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05
|
1.2
|
人员
|
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人)
|
4.2
|
5.0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47
|
2.5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
2.1
|
3.5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0.67
|
0.70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
|
1.6
|
2.5
|
医护比
|
1:0.85
|
1:1.4
|
新建(扩建)县办综合性医院单位规模
|
新举办三江新区和大荣新区医疗机构和其他民营医疗机构
|
0
|
300
|
区中医院
|
300
|
500
|
注: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为约束性指标,其余为指导性指标。
附件2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及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
主要指标
|
2020年目标
|
床位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92张
|
2737
|
区第一人民医院床位数(张)
|
600
|
区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500
|
区第二人民医院床位数(张)
|
120
|
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
|
830
|
每千常住人口1.2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
|
687
|
占地面积
|
区第一人民医院用地规模平方米/床
|
113
|
区中医医院建筑容积率
|
0.6-1.5
|
中心乡镇卫生院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
|
0.7-1.0
|
乡镇卫生院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
|
0.7-1.0
|
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建筑用地容积率
|
1.0-1.2
|
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建筑用地容积率
|
1.0-1.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用地容积率
|
1.0-1.2
|
房屋建筑面积
|
区第一人民医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床
|
88
|
区中医医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床
|
80-84
|
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床
|
80
|
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床
|
55-50
|
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床
|
55-50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
|
>2000
|
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居民1万人
|
160-220
|
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筑面积
|
80-100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编制人数(平方米/人)
|
60
|
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按编制人数(平方米/人)
|
40-50
|
附件3
2020年全区卫技人员专业素质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
主要指标
|
2015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学历
|
区级及以上
|
研究生
|
0.52%
|
1%
|
学历
|
区级及以上
|
本科
|
25.26%
|
60%
|
大专
|
55.02%
|
70%
|
区级以下
|
本科
|
9.9%
|
20%
|
大专
|
48.73%
|
52%
|
职称
|
区级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
|
8.20%
|
10%
|
中级
|
26.50%
|
29%
|
区级以下
|
副高及以上
|
4.57%
|
5%
|
中级
|
20.38%
|
25%
|
中级职称以下人员住院医师规培合格率
|
区级机构
|
65%
|
100%
|
乡镇社区
|
50 %
|
60%
|
岗位培训继续教育
|
二类地区
|
98%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