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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广大市民:

按照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部署,利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真诚希望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我们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予以积极吸纳。该规划不涉及重大政策决策,且按照上级要求,该规划需尽快印发,由于时间紧急,故将公示期缩短至15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

网    址:http://www.lzq.gov.cn/index.html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办事处则天南路105号,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综合环境管理股,邮政编码:628000

电子邮件:18399206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电    话:18089530811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6日  

  


                                                      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是实现第二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举措。广元利州区委、区政府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区人民同心合力艰苦奋斗,“十三五”期间,利州区社会经济发展上了新台阶,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与此同时,利州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也开创了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期,是利州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关键期,也是利州区主动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实践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四川的战略部署,利州区委区政府决定编制《广元市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广元市利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专项规划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总结利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未来五年的发展新变化,准确把握区情和阶段性特征,立足于利州区发展新阶段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着眼长远,脚踏实地,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和多元共治”等原则,理清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到2025年,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形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为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广元贡献利州力量。


第一章 现状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利州区多措并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了14家在产砖厂脱硫、降尘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31家34台共40.8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或淘汰退出工作。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熟料生产线深度治理,四川昭钢炭素有限公司开展沥青融化烟气除尘改造、焙烧烟气除尘改造,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配套建设利州区68家汽修行业及7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购置秸秆粉粹机具200台,实行秸秆粉粹还田、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购置9辆各类洒水车、机械化清扫车、清洗降尘车等,有效控制了道路扬尘污染。2020年,利州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7%,较2015年提升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为24.8微克每立方米,总体保持稳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完成广元市下达的利州区“十三五”大气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

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利州区严格落实各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深入实施重点小流域挂牌督办、消除劣V类断面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利州区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13条主要河流水质均明显改善,除泗河子外,其他河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饮用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大石镇、荣山镇、金洞乡、三堆镇、宝轮水厂、龙潭乡、白朝乡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2%。

土壤固废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利州区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的决策和部署,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督,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单,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重金属企业减排,农用地分类、化肥农药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利州区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事件,未发生因企业排污不达标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跨省、市、区转移危险废物实现100%安全处理。

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成效。利州区把握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核心区工作主题,突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化发展两个重点,强化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产业富民三项措施,在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林业示范园区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改革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国家森林城市”不断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功,完成月坝省级湿地保护小区试点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植树造林21.91万亩,森林面积增长6.3万亩,森林蓄积量提升了56.73%,森林覆盖率从59.9%提高到63.9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47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6%。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落实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三个优化”的要求,严厉打击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以“双随机、一公开”、暗查、夜查及测管协同等手段,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冒黑烟”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等十余项专项检查。巩固提升抓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交办件,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按“一企一册”制度严格执行辐射污染和防治措施标准。近三年,利州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初步形成监测能力,2018年取得环境监测资质证书,包括30项地表水、废气、噪声环境监测指标。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问题

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2020年,利州区地区生产总值338.6亿元,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排名进入全省33个城市主城区前10位,但利州区工业短板十分突出,缺少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工业项目,工业园区规模小而分散。“袖珍农业”现象突出,农业集约化机械化水平较低。“十四五”期间,利州区要改变发展不足不优现状,必须快速进入工业化、城镇化转型发展期,势必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增加新的压力,且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仍较多,发展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要求矛盾突出。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利州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低,减排空间小,在现有环境质量优良水平上进一步提升难度大。流域污染防治任务繁重,作为长江支流嘉陵江上游城市,稳定保持国家下达的水质类别压力大。土壤污染防控仍待加强。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仍不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管控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低,整治任务艰巨。

资源要素约束持续增强。国家更加注重绿色生态,“两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保督察常态化,特别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的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更为刚性化和法治化,生态保护压力大。财政收入与生态环境保护刚性支出的矛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困难,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更加显著。

环境应急处置压力较大。利州区位于川甘陕三省结合部,交通网络纵横交错,嘉陵江入川段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环境应急处置压力大,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与面临的风险不匹配。环保队伍和环境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亟需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仍需提升。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快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明确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出台并积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以及省级以下环保垂改,更新和加强了生态环保工作的职能和力度。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带来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扩展、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进一步扩大的新局面,生态环境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凸显,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要素领域和范围以及创新体制机制提出迫切需求。

建设“美丽四川”提出更高的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利州区作为“美丽四川”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美丽四川”建设的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凸显利州特色,更好地响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一带一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叠加发力。“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将深入实施,中东部产业加快向包括广元在内的川内城市转移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成渝地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集聚高端要素资源提供了切入点和契合点。省委大力支持川东北经济区和城市群快速崛起,利州区定位为“建设成渝地区北向开放门户,构建面向成渝地区生态康养示范区,建成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地和产业协作配套基地”,形成与新时代全面建设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一脉相承的战略目标体系,有利于利州突出优势特色,有效整合资源禀赋,更好地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统筹协调。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能效。2020年3月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了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加强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协同增效,健全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完善生态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手段,利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进一步提升能效的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在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后疫情”时代的背景下,广元市利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质量高质量保护的关键阶段。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的发展态势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绿色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主旋律,要牢牢把握历史性机遇,重点围绕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抓好强化空间管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污染防治、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绘制环境质量改善路线图,完善空间管控体系,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变,初步形成绿色经济体系和生态制度体系,为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广元贡献利州力量。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共同富裕这个新的时代课题,紧密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美丽中国建设远景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融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东北经济区振兴、广元“三江新区”建设等区域发展大局,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示范区,为建成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利州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环境优先战略,推进分区分类管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问题导向,目标为本。以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大气、水环境、土壤以及农村生态环境中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明确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更差”的要求,强化针对环境质量目标的控制措施与手段,以生态环境重大建设项目、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为落脚点,全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统筹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等规划的核心要义,协调产业布局、城乡发展和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空间布局等,协同治理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环境污染,系统开展生态建设,有效提升环境质量。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党政主导,社会共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形成党委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规划定位

“十四五”期间,是广元市利州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结合国家、省发展战略大布局,以及市委对利州区新时代建设发展的要求,根据利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从建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政策机制改革等重大课题着手,助推“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基本建成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示范区。

第四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幅提高,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小康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经济体量大幅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美丽利州基本建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表1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μg/m3)

24.8

25.2

约束性

(2)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6.7

96.7

约束性

(3)城区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数比率(%)

0

基本消除

约束性

(4)国、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6)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完成广元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7)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完成广元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8)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68.9

85

预期性

(9)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550

约束性

(10)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50

约束性

(11)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850

约束性

(12)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45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广元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完成广元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完成广元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34

95

约束性

(17)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完成广元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8)辖区内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

/

不增长

预期性

(19)五年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不增长

预期性

(20)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

100

100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21)森林覆盖率(%)

63.95

64.5

约束性

(22)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1.31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约束性

(23)生态质量指数(EQI)

/

保持稳定

预期性


第三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域发展绿色转型

坚持源头防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顺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生产—流通—消费”三端协同构建绿色空间格局,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资源利用方式绿色化、现代流通体系绿色化、城乡发展绿色化、生活方式绿色化。

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围绕中心城区“双核互动、两片拓展、东西一体、产城融合”发展理念,构建利州区“一体两翼、多点提升”空间格局。坚持“三生”(生产、生态、生活)统筹,明确发展战略定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基础和平台功能,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统筹引导城市空间管控和合理利用,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区的基本要求。

推动“三基地一枢纽”绿色协调发展。结合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推进西部地区生态康养旅游基地发展,统筹旅游发展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建设生态产品供给区,大力发展“康养旅游+生态经济”,基本建成西部地区生态康养旅游度假重要目的地。围绕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目标,积极构建物流通道基础网络,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合理规划和实施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活动。体现集约资源、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绿色包装和废弃物物流的绿色物流内涵,支持广元至成都、重庆的铁水联运班列双向稳定运行,开行广元港至万州港集装箱城际货运班列,探索建设广元至广西钦州港至东南亚、南亚、澳大利亚、新西兰铁海联运西部陆海物流新通道。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错位承接成渝地区机械电子、食品饮料、军民融合等产业,重点引进新兴产业和低碳低能耗低排放产业,积极融入成渝地区绿色产业链条,推进成渝地区产业协作配套基地建设发展。以四川北向东出综合交通枢纽发展加快大蜀道经济带产业、嘉陵江流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提升利州区内联外畅水平,增强全省北向东出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坚决淘汰落后产业。严格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加大落后产品、装备、技术、工艺淘汰力度,关闭退出砖瓦等落后产能企业。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构建“2+N”新型工业体系,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量,争创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重点推进机械电子和食品饮料两大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构建特色优势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县域工业体系。稳定发展新能源、新型建材、其他新兴产业等三大优势产业,实施新能源转化五年攻坚行动,加快发展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以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实施工业筑巢行动,建设布局合理、主业突出、配套性好、集约度高的现代园区,强化园区之间产业配套和协同发展,完善清江石羊工业园、荣山泉坝拓展园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县域工业体系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高标准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和传统业态改造提升并举,加快构建“4+5”现代服务业体系。全力拓展商业贸易,加快主城区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和业态提升,优化商业业态布局,协同推进嘉陵、东坝、万缘、雪峰、南河、上西、下西、城北商业圈集聚发展。重点发展康养旅游业,以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为目标,推动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康养、旅游、文化深度融合。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推广女皇故里传奇、高山湿地康养、滨水运动休闲、花卉博览体验、红色经典缅怀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构建“1+2+5”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打造川陕甘结合部商贸物流基地。积极融入蓉欧、渝新欧国际物流大通道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打造广元货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全方位构建绿色农业。构建“5+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传统农业提质增效,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全力推动绿色果蔬、生态养殖、道地中药材、木本油料、四季花卉5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三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园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园、家庭产业园“三园”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污染,推广节水、节地、节能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农田有机质提升。

第三节 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抢抓广元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契机,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发,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持续增强风力发电能力,加快推进官帽山、七里风电场等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依托川西北气田、苍溪气田、元坝气田、剑阁气田主输管道汇集优势,配合推动川东北储气调峰基地、广元天然气输配调度中心、输气主管网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发电能力。积极开发太阳能,推进城区分布式发电,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结合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处理,推进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建设。实施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持续实施燃煤电厂电能替代,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加强转炉煤气、余热余能等回收利用。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在园区、景区和工厂推广“100%可再生能源电力”模式。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设分布式光伏工厂、建筑、社区和村庄。前瞻布局和有序发展电解氢产业,开展氢能利用示范。加快建设新能源充电桩网络,加快推进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生物质能推广工程,提升农村用电质量,建设智慧能源消费先行示范村,增强能源供给与储运能力,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用能需求。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化利用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基地。实施循环经济城市、园区、企业示范工程,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深化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强化重点领域和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采选、冶炼等行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四节 构建现代绿色流通体系

加快运输方式绿色化。依托四川北向东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北向出渝出川大通道,着力构建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畅通成渝地区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交通走廊。推进嘉陵江航道整治和扩能提升,协同建设嘉陵江航运枢纽,畅通广元通往重庆黄金水道,合理构建快捷环保、经济适用的绿色交通体系。

建设绿色流通枢纽。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及运输枢纽资源,鼓励公路、铁路共用通道。在四川北向东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中采用绿色建筑材料以及被动式节能环保技术,增加充电加气设施的配置,打造绿色交通枢纽。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

推进绿色运载工具。强化环境准入,推进机动车、船舶及油品标准升级,加快更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车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车辆装备。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等领域应用。探索制定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差异化政策措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出租车、物流车、网约车新能源车替代率不低于80%,公交车全部替代为新能源汽车。

第五节 促进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

启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配合广元市开展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编制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启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动态开展化石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趋势分析,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常态化编制利州区能源平衡表,探索落实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总量“双控”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加大对温室气体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强天然气开采利用、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焚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实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动。统筹控制消耗臭氧物质与氢氟碳化物,加强氢氟碳化物自动监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增强自然空间碳汇功能。开展林草碳汇发展潜力评价,摸清区域林草碳汇资源本底,科学评价林草碳汇发展潜力,建立森林、草地、湿地等碳库动态数据库。加强林草碳汇项目管理,建设林草碳汇项目信息平台,推动林草碳汇、可再生能源等碳减排量项目化开发和市场化消纳,促进林草碳汇交易,推动林草碳汇等碳资产向大型会议、展览等大型赛事活动提供碳减排指标。

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协力推进国家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气候事件预警预报,健全防灾减灾管理体系,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等。大力引入国家级智库,围绕水资源、农业、林业、生态系统、重大工程、防灾减灾、人体健康等重点领域培育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研究基地,加强气候适应型城市多目标协同模式与路径研究。

第六节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实施“绿色+”行动,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倡导绿色出行,实施重点景区旅游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倡导文明、理性、节约的消费观和生活理念,引导消费者购买有能效、水效标识的节能环保产品。推行光盘行动,鼓励餐厅使用可降解的打包盒,在餐厅、酒店、商店等限制一次性用具的使用。强化资源回收意识,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大力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建设,构建全民参与的绿色行动体系。强化生态环保教育,全面提升社会生态文明素质,推动低碳社会建设。

完善绿色消费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构建社区居民全面参与生活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试点执行绿色消费财税鼓励政策,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宣传推广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提升绿色产品标识公众认可度。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的绿色产品市场环境。

推进配套绿色生活设施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公共停车区、居住小区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废旧物品回收设施体系。公共场所普及节能型电器及节水型器具,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地夜间采用节能或太阳能灯具照明。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超、绿色电商等绿色流通主体,支持商场、超市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专栏1  利州区绿色发展转型重点工程

特色物流港。配合建成广元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广元铁路枢纽综合物流基地(中欧班列广元组货基地)、广元铁路产业园区,配合建设广元航运物流港,配合研究广元水铁联运体系和广元航空物流港区。

多式联运体系。配合建设川陕甘(广元)区域物流分拨中心、城乡配送中心、物流中心、电子商务及智能化配送中心。

新能源产业。建成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及综合楼扩建、新源环保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四川燃气合作项目,加快唐官帽山风电场、大唐七里风电场前期建设,谋划建设天然气发电项目。

康养旅游。建成天曌山旅游度假区、芳香南山鲲鹏度假区等项目,加快建设武则天文化旅游度假区、月坝乡村民宿集群等项目。

现代物流。建成水电五局宝轮仓储物流园区,新建广元铁路枢纽物流基地、广元高铁物流园等项目,培育打造现代物流集聚区。

循环经济。建成广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完成绿色环保中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民用建筑中深层地热能循环利用项目。

垃圾分类处理。改造城区内垃圾分类站点;小区新建垃圾暂存点;完成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


第四章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生态宜居之城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污染治理。实施森林修复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工程造林、廊道造林,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沿江森林保护,恢复岸线生态功能。探索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等重要河流水域利州段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保护生态岸线,增加城市群生态连通性,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积极构建以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嘉陵江、白龙江等重要水系资源和天曌山国家森林公园、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南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将应纳入红线保护的区域调入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镇(村)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打造智慧自然公园,创新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多方位促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以“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作为森林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要目标,巩固提升森林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功能。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强化天然林保护和抚育。持续推进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全面保护。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项目,有序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整体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国家天保管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地方各大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全域推进低效易燃林林相改造提升,推动森林可持续发展,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南河国家级湿地公园、月坝高山湿地保护修复行动,遏制湿地萎缩与退化、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合理配置水资源,开展湿地保护与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内的珍贵自然景观资源、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

加大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落实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促进植被自然修复,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责任机制,同步推进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严格矿山开采环境准入,提升矿山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矿区废弃地、尾矿库、矿区生态治理。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加强生物多样性基础监测调查,动态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协同构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和评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坚持属地管理和原地保护。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大力发展使用乡土树种及乡土植物,开展木本油料、笋用竹、药用树木等乡土树种保护工作。编制切合实际的乡土树种应用指南,促进乡土树种产业化发展。

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适应性保护。加强对林麝、金猫、大灵猫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强力推进嘉陵江流域全流域禁捕,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强化重要珍稀濒危物种的就地、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基地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区森林警察大队等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加强对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

加强生物安全和入侵物种防治。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研究制定主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以福寿螺等外来物种为重点,开展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措施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控制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区域生物安全。强化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第四节 大力推动生态文化建设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生态文化引领生态经济的发展,以生态经济促进生态文化的发展,让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

(一)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传播平台,打造文学艺术、公益广告等生态文化产品,挖掘、宣传生态环保先进典型,传递环保主旋律和正能量。拓宽生态文明社会化宣传教育渠道,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互联网新媒体,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加强生态环保教育,试点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进中小学课堂。

推进生态文化工程。增强城市生态文化内涵,围绕女皇故里文化品牌,重点抓好天曌山旅游区、大唐女儿村等女皇故里文化项目,以文化资源观景带、自然资源景观带为基础,深入挖掘和融入女皇故里生态文化元素。注重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留住历史记忆,结合三堆古镇、文化博物馆等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利州文化特色的城市标识和城市符号,展示利州形象。推进城市修补与生态修复,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深入实施“增彩添香”工程,持续开展“十大最美”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二)大力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加快“生态+”产业的经济转化。从“生态+”与“+生态”两个维度,构建发展活力足、竞争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生态产业体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拉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水平以及生态服务功能,吸引产业、商业、住宅、饮食等项目落户,实现“价值共创”。引导乡村生态旅游规范发展,推进生态旅游沿线及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促进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创新新兴生态旅游产品。

加快生态资源的经济转化。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品牌,提升产品生态溢价。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特色基地、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实施“农业+文创、康养、旅游、节庆、互联网”计划。加快发展和提升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森林康养、体验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开发农业多重功能和价值。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珍稀林木和原料林,试点实施森林碳汇产业与脱贫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推进构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健全生态产品认证体系,积极培育发展生态产品认证机构,建立生态产品认证标准与管理办法,提升生态产品溢价价值。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税收制度和绿色金融政策在利州区的实践应用。

(三)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以建设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的典范城市示范区为引领,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科学规划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的建设。深入探索“两山”转化、生态示范创建的经验模式,聚焦乡镇、村、小流域等基本单元的“两山”转化行动实践。着力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促进形成要素聚集、集约高效、疏密有致的空间开发格局。

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长效机制。制定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激励机制,以更高标准持续跟踪和推进示范建设工作,不断推动示范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建立定期督导工作机制,及时纠偏纠错、适时提醒警告,规范示范建设有序推进。加强示范创建经验交流和成果总结,定期组织技术培训会,搭建经验交流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提升示范建设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氛围和条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和支持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第五节 推进绿色宜居城乡建设

推进绿色城镇发展。加快推进绿化全川利州行动,全面推进嘉陵江等沿岸绿化,大力实施廊道绿化、荒山绿化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全域增绿、重点补绿、身边添绿,新建一批城市绿道、生态廊道,培育完善自然水系、公共绿地、城市公园及社区游园等点面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升级完善应急基础设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消防、水电气、通讯、安防等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居民参与城市建设。

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美丽新村建设,全域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积极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长效综合管护,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型、生态自然型特色田园乡村。大力优化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六建六改”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房前屋后庭院环境,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成一批幸福美丽新村、四好村。

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构建城乡一体的都市田园新格局。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快城乡公共交通、集中供水、医疗卫生、治安联防、环境整治“五个一体化”,推动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栏2  利州区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工程

(一)生态系统保护

森林培育。每年植树2万株,到“十四五”期末实现植树造林2万亩,培育人工林集约2万亩,抚育中幼林3万亩;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技术措施,提高森林质量5万亩;对嘉陵江生态廊道重点地段和生态脆弱区实施生态修复,补植生态修复树种、绿化观赏树种、木本油料树种0.3万亩。

水土流失治理行动。实施鱼龙沟小流域治理、九龙沟小流域治理、雷家河水源涵养、月坝清洁小流域治理等项目。

(二)农村环境整治

实施利州区嘉陵江一级支流南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嘉陵江干流汇水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清江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五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

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推动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努力绘就“美丽广元”的利州画卷。

第一节 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一)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类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完成高力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工业锅炉升级改造。县城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改造。鼓励燃煤机组同步开展大气污染物联合协同脱除治理,减少三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排放。

深入开展VOCs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工业源VOCs排放企业调查,制定VOCs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家具制造、汽修、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推动企业采购和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采用低VOCs排放技术工艺。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粘剂,鼓励企业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性涂料。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的管控力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推动区外企业入园并实施污染防治升级改造。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落实园区废气治理要求。完善园区治气基础设施,推行集中供热,探索统一建设抑尘喷洒工程中心、高效治污设施的集中喷涂工程中心等。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立健全覆盖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加快回龙河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推进昭钢碳素企业后环评工作,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控水平。

(二)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持续整治柴油货车污染。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营运车辆。优化调整城市黑烟车禁行区域,加大冒黑烟柴油车辆的非现场执法并及时处罚。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运营公司监督管理,推行分级分类管理,优化重型柴油货车绕行通道。加强OBD(车载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实时监控重型柴油货车行驶及排放状况,及时治理流动超标排放车辆。

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按要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严格监管执法,综合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油品的企业,从源头保障油品质量。开展加油站厂界PID监测,试点开展油气三次回收。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到2025年,老旧车淘汰率达到50%。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监管力度,新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鼓励销售、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完善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城市建成区工地须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等防尘措施。强化城区泥头车辆管理,采用密封式运输车辆或实施车斗严密遮盖,大力整治抛洒扬散现象。改进道路清扫方式,推行城市道路清扫标准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保洁水平。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主城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在人口密集区域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试点。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油烟净化设施,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四)实施精准治污行动

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以夏季和秋冬季为重点控制时段,深入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落实NOx与VOCs协同减排相关政策,加大减排力度,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效果。提升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提高PM2.5和臭氧污染应对能力。以轻微污染天气为重点,建立“事前预判—事中跟踪—事后评估”机制,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联动,实现污染成因快速识别及污染源精准管控,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

强化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针对夏秋季和秋冬季分别以臭氧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稳步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推动完善与甘肃、陕西相邻等市(县、区)的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全方位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执法。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声环境准入,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建设规划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对道路和铁路干线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实施优先治理。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积极解决投诉较为集中的KTV、酒吧、广场舞噪音扰民等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第二节 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坚持农业、工业、城市等各业节水并举。建立农业节水体系,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严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要求,推进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达到行业用水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控不合理新增用水。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防洪安全保障与水能资源、航道岸线等开发利用关系。

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调度。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建成雷家河水库枢纽、杨家河水库,新建渔洞河水库,强化病险水库整治。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持续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实施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扎实做好区内水资源供需平衡动态分析与评估,建立完善水资源供需平衡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流域水库和水电站联合调度,建立覆盖水生态、防洪抗旱、蓄水保供、饮水、灌溉、工业、发电、航运等调度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水环境治理保护

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进一步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率。推进工业园区“零直排区”建设。强化工业园区废水排放控制,加快推进园区清理整顿和绿色化改造,完善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涉水园区污水治理能力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禁止雨污混排,推动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确保工业废水“全达标”排放。开展工业集聚(园)污水治理设施的三年提质增效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各类园区先行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推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水平。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提升工程和维护运用市场化改革,实施乡镇污水处理技改项目。优先完善污水管网,重点提高中心镇、重点镇、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周边镇和产业园区的污水收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作。加强新建、扩建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的原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营。城镇新建区要求按照雨、污水分流制进行设计。统筹开展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到2025年,利州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治理,实现县域统一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机制,加快实施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加大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探索打造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一批水美乡村。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排、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综合性措施。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捡漂浮垃圾,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比例低于10%。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联合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推进生物肥料替代化肥。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持续强化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管控,加强重点区域秸秆焚烧和火点监测信息发布,强化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加强试点经验总结,推进回收处理有序开展。到2025年,利州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推动畜禽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鼓励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鼓励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大石镇、荣山镇等水产养殖集中区域环境监测,推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到2025年,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达100%,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专业养殖户装备配套率达65%以上,散养户装备配套率达50%以上。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排污口排查,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开展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根据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及其排放量情况实施分类处理,加强和完善公告牌、警示牌、标志牌等规范化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实现入河排污口布局基本合理。到2022年,力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到2025年,完成全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排查,完成流域排污口监测网络建设。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加快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合规地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船舶营运产生的船舶水污染物,在白龙湖等水域率先实行船舶污水零排放。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定期对船舶防污文书、污染物储存容器以及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产生和交付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

(三)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开展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南河等重要河流流域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开展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水域岸线规范化管理,开展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和修复流域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河湖库和重要水源地的生态安全。

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增强水体流动,恢复和重建河流生态系统。全面实施嘉陵江、南河河岸线整治和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嘉陵江干流及白龙江、清江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成清江河—泗河子水系连通工程,开展射箭河、西北河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以清江河、南河、白龙江、嘉陵江等重要支流和湖库为重点,开展富营养化水体综合整治,严控富营养化及蓝藻水华发生的频次和范围。建议补充增殖放流,水生生物保护及禁渔要求。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摸排工作,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措施完善工程。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定期监测制度,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全覆盖,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及管理,提高城市供水的防御突发事件的能力,稳步推进“双水源”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立双源供水或具备应急供水能力,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区域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掌握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径流、排泄等基础特性,以及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建立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结合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管网渗漏。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及油库等区域,试点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

(五)精准治污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加强良好水体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强重要水库和城镇周边生态脆弱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区域水源涵养功能。针对水量大、纳污能力大、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水质无明显问题的水体,强化优良水体保护、水生态恢复,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对河流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加强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推进水质不稳定水体水生态修复。针对泗河子、西北河等部分水质不能稳定达到断面水质标准的河段,系统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强化上下游协同治理。系统调查流域风险源,提高流域突发性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科学评估流域累计性水环境风险。推进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以出入境水质考核为抓手,打破行政区域,建立机制统筹协调,实现联合监测、执法和应急联动,实现区域间水污染联防联治,重点加强跨界小流域的联防共治。深入推动实施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区内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第三节 分类管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一)推进土壤环境控源治污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加强空间布局管控,鼓励土壤污染工业企业集聚发展。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严格企业拆除活动污染监管,制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实施。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三年对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以及地下储罐、运输管线、污染处理处置等设施,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落实整改措施。

强化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梳理土壤治理修复地块清单,明确重大任务、责任单位,分年度实施计划,有序开展及实施污染地块及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严控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活动造成的二次污染,依法处理处置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加强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开展土壤隐患排查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调查评估。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查明污染耕地地块分布、超标面积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土壤污染重点区域划分,开展耕地污染成因分析。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调查评估,以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及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区域为重点,查清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

有序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农用地地块,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优先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修复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查向滩涂、湿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对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开发利用。

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优先把城市规划区及周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永久基本农田周边、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及主要江河流域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废弃矿山列入重点治理修复范围,尤其要以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创新矿山开采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模式,加大采选和堆存区生态环境恢复力度,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

(三)加强固体废物和重金属防控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治理模式,强化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逐步实现自然村专职保洁员全覆盖。强化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积极实行垃圾分类,推动农村垃圾就地减量资源化。到2025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村庄达到100%,行政村保洁员配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卫生环境全面改善。

强化源头排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控,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思路,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优先推进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利用处置,禁止一次性塑料使用。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排查,进一步摸清利州区危险废物管理底数,完善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一企一档”,形成重点监管点位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健全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逐步形成“市场调控、区域协调、资源共享”的综合利用格局。推进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利用处置,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完善危险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保障处置能力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强化垃圾前端收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处置能力短板,实现就近集中处置,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提供“兜底式”保障和应急服务。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转移全过程管理,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行业、重点区域以及中小型产生单位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随意处置等违法行为。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按照“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的原则,前置审批新、改、扩建重点行业生产类项目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指标约束,全面提升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开展区域重金属环境污染治理,梳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和重金属风险隐患,摸清污染分布、污染问题严重程度和风险水平。

专栏3  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水泥行业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二)水污染防治

实施流域水环境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河流水环境修复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项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清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项目。

(三)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关停矿山周边受污染农用地土壤初步调查。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实施南山废弃垃圾填埋场地污染风险管控工程。

 


第六章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健全

环境安全与制度体系

以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为抓手,严格管控化学品、核、辐射三大领域,强化流域、区域、行业、园区、企业五个层面的风险管控,逐步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应急联动能力、应急储备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四项应急体系建设,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危险因素,切实保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建设并动态更新利州区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实行风险源清单管理。重点加强重金属、化学品、放射性、危险废物、核电、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的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

规范环境风险日常管理。加强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定期巡查监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及时报告企业生产状况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实行公告,强化公众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环境风险的社会监督。

强化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嘉陵江风险跨省、跨市联动,积极配合广元市与汉中市、陇南市、南充市和重庆合川区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共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同域共责、协调协同、信息共享、有序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规划统筹编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

第二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性指导,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敦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备案、提升预案质量、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加强区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辖区内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谁在生产、在哪生产、产能情况”信息,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流域风险防控跨区联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以嘉陵江流域相关地区(广元市、汉中市、陇南市)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为基础,深入推进同域共责、协调协同、信息共享、有序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落实长效协作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及时性、可靠性、真实性。

第三节 提高化学品管理和处置水平

全面开展化学品行业风险评估。开展现有化学物质危害初步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及监控评估,以重点管理危险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重点,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推动高毒性、难降解、高环境危害和高环境风险化学品的限制淘汰和环境风险防控。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强化自查自纠,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在生产、使用、消费过程中污染风险高的新化学物质,禁止其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流通。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转运泄露事故。

第四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防范各类辐射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对II类III类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配置基本的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具备相应监测(检测)能力。加强辐射环境质量(包括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环境)数据库建设,实现动态更新。


第七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

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完善法律标准的支撑保障,健全市场、信用、财税金融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区域协作体系,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建设,将制度改革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创新科技充分融入到生态环境工作中,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建立政企民多元共治格局

压实党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在区级相关部门年度考核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权重。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督促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建立环保内控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推动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优化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功能,拓宽环保监督渠道,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涉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实施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监督。

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管体系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预警为中心任务,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测的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完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持续推行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强化公众监督。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应急物资的购置,保障执法经费,稳定执法人才队伍。加强区域协调共治能力,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环保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园区环境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第三节 落实环境经济政策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推进节能环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城乡黑臭水体整治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推进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推动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推动环境信用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根据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和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区内有关企业纳入评价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将企业环境信用结果与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助、企业信贷等工作挂钩。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区级财政根据事权财权划分承担生态环境方面的支出责任。积极争取纵向生态补偿资金,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补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区内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扩大绿色投资。

第四节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加强战略统筹,将气候友好理念和要求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规划。推动规划衔接,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全面纳入环境治理、生态建设、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科技创新、绿色生活等相关规划和行动方案。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提高环保智慧化水平。加快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在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自动监测中的广泛应用,提高环境形势智能分析能力。运用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等基础数据,推动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管理等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监测业务一体化平台,加大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监控系统的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全市环境监管企业的全覆盖。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人工运用现代化手段干预污染物扩散能力。

强化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筛选并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强、效果好、易推广、适合解决利州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技术。围绕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与保护需求,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在利州区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化机构,推动应用前景较好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八章 强化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府环保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规划的实施。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合作,共同高效、协同、有序地推进规划的实施。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落实到具体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节 完善投入机制

区财政部门要根据《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本规划中资金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环保项目倾斜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体系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加强对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促使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污染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第三节 强化评估考核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强化环境质量指标约束,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和考核区级相关部门及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生态破坏严重、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强化规划实施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得到落实。区政府对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调度与评估考核,2023年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根据执行情况,对规划目标和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25年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结果反馈:

《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征求意见概况

   按照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部署,利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利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共15天),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意见征集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内,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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