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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经我局核实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5年2月10日,我单位2025年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包:牛奶)在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确定广元弘玲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的产品品牌为四川杨森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森乳业”牌学生饮用纯牛奶。您在信访中提到的“四川杨森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有作为被执行的终本案件,并在19年,20年被法院上了限制消费令,终本案件及限制高消费令到现在都没有解除”。广元弘玲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即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该公司的资格条件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通过,以及该公司提供的牛奶质量检测报告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成都市食品检验检测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核实,该牛奶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的产品在市场经营流通。牛奶的生产企业有终本案件与产品质量并无关联。您在信访中提到的“是否应该让中标的商贸公司更换让人更放心的大品牌牛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目前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牛奶品牌向学校供应牛奶,在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无理由要求其更换其他牛奶品牌。感谢您对利州教育事业关心与支持,感谢您的留言。如您对上述回复任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致电利州区教育局后产股电话:0839-3314799.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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