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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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老旧小区上下楼困难安装电梯 写信时间 2024-06-17
信件类型 建议 回复时间 2024-06-20
信件内容 近些年利州城区棚户区改造放缓,老旧小区上下楼困难和居住环境的问题日益凸显。本人诉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金达商城)2幢4单元,房屋共7层,无电梯,居住14户(基本都是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是否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协调加装电梯,改善上下楼困难问题。对利州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一是利州区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资金补助力度;二是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责任网格,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三是将电梯加装工作纳入重要民生改善指标。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2022年2月25日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已出台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相关文件,根据《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发〔2022〕4号)文件第三条实施条件规定:“(一)广元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缴纳维修资金的多层无电梯的既有住宅,且电梯增设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对属于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征收范围和征收计划的住宅小区,不适用本方案;(二)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结构、建筑设计、消防、抗震、防雷等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临街建筑整体风貌、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若您单元满足规定,可按程序申请。同时,根据第六条资金筹集之第三点政府财政奖补规定:政府奖补资金遵循事后申请、一次性拨付的原则。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实际下达数额为准。市、县(区)财政奖补以6个停靠层为基准,补助10万/台,6层(不含)以下至4层每减少一个停靠层减少市、县(区)奖补资金1万元。市中心城区范围增设电梯奖补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他县(区)由属地政府承担。市中心城区范围按照《广元市市区同城运行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广委办函〔2021〕51号)确定。已享受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市(县区)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再另外补贴。2024年6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于您,您已知晓。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详询,联系电话:0839-3563165。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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