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项目进展通报”制度。根据全年审计任务,按照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将审计项目分解到各股室,各股室和项目具体承办人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在全局职工会议上进行汇报,然后局内通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项目完成考核”制度。每季度考核将项目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职工的年终考评依据,考核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奖惩挂钩。
三是建立“优秀项目评比”制度。年终对各股室的审计项目进行优秀项目评比,如荣获审计署、省、市、县优秀审计项目称号的,将按照审计署六号令予以奖励。
四是建立“行政效能告诫”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行政效能告诫。规定了违反了“九不准”规定之一的,应给予行政效能告诫。以此加大问责力度,形成效能问责强大威慑力。
五是建立“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审计组长对审计组廉政建设情况负总责,进点前进行廉政教育,预先防范;进点后认真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严格管理;出点前办理相关经济手续,自查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并将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接受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负责填写《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卡》,作为审计回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