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乡长任双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实施方案》,召开党委会研究农民工工资支付2次,实行“归口管理”,坚持“谁建设、谁拖欠、谁负责”,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2)开展清理行动。重点督查辖区26个土地增减挂钩安置点建筑工地、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在建工程拖欠工资的情况。
(3)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赶集日、QQ群、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载体广泛宣传。同时,发动村(社区)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包村干部走村入户进行宣讲,向广大群众和用人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1500余份,引导用工单位依法履行义务,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