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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5827/2019-090 关 键 词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宝轮镇 发文日期 2019/5/8 10:02:37
服务对象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宝轮镇开展违法建设整治“百日攻坚”暨“三年清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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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广泛发动,全面宣传。镇城监中队宣传车进村(社区),各村(社区)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大力宣传整治违法建设农房、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因违法建设农房、违章建筑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蜀道遗产地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为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创造舆论氛围。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宣传政策、法律法规,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排查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正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来争取群众的工作支持,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做到整治一处,教育一片。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排查。各村(社区)、各驻镇企事业单位主动作为,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违法建设逐一摸排检查,收集情况、建立台账。镇城监中队加强对各村(社区)指导,加强与区综合执法局和区整治办的协调,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将排查整治工作与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开展。
       三是严肃纪律,从严追责。将“违法建设整治‘百日攻坚暨三年清蓝’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镇纪委、镇督查督办室对“违法建设整治‘百日攻坚暨三年清蓝’专项行动”中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镇城监中队每半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问责。镇党委、政府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违法建设农房、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整治违法建设领导不力、履行职责不力,不服从指挥调度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
       四是依法整治,常抓不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不法分子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突出的违法建设行为,坚持快查快处,起到震慑作用。执法人员严守执法纪律,文明规范执法,杜绝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引发矛盾,杜绝引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注重总结归纳“百日攻坚暨三年清蓝”行动中的经验办法,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并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特别是重点推进政策宣传、群众工作、项目督查、联动整治等方面机制的建设,达到以制度推进工作,以制度规范环境的效果,切实保障整治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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