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龙潭乡按照“预防在先,调解在前”原则,从“重在调解”向“重在预防”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防范上,坚持做到“三前”,即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一是通过落实村(居)委会小组、村(社区)调委会、乡大调解中心三级联动调解制,以乡调委会为中心,联络18个村(社区)调委会形成工作网络,并与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共同成立“流动调解室,通过走村入户、巡回调解,借助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形成“三位一体”调处机制,把过去“坐等调解”变成现在的“主动调解”。二是乡司法所积极动员离退休老干部6人兼职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德高望重的社会影响,事半功倍地处理辖区纠纷。三是通过民主推荐、调查了解、文化考核和签定协议的程序,吸收“三懂两有一会”(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有文化、有热心;会做群众工作)的能人加入调解队伍。
今年以来,龙潭乡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近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有力保障了全乡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