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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693669X/2010-00036 关 键 词 我区启用新版房屋所有权证
发布机构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0/11/25 10:01:32
服务对象 公民 体裁分类 其它
我区启用新版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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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地产权属交易登记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日前,区房地产管理所正式启用新版《房屋所有权证》。
  新版房屋权属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采用电子水印等多项防伪技术,且每本证书都印有唯一的顺序号,防伪技术更高,伪造难度更大。新版房屋权属证书较之旧版在内容和样式上有了很大的调整,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增加了“共有情况”一栏,并根据实际情况注明“按份共有” 或“共同共有”字样;二是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增加了“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套内建筑面积”等栏目,体现依法登记的发证宗旨;三是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取消了旧版中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填发日期”、“产别”、“结构”、“所在层数”等栏目,栏目设置上更加简明、合理;四是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在设计上改变了原房产权证可以登记多处房屋的形式,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只能登记一处房屋,方便产权人处理房屋交易、抵押等事项;五是新版关于共有人的姓名、所占份额等有关状况的描述在附记栏中注记,从而规范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写方式。
  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启用后,原先已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仍然有效,市民无需申请换领新证,在今后房屋进行权属转移或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时,核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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